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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0章 最忆乌篷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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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父母说,这样僵持下去不是个办法,可以考虑答应莲,在跟我结婚若干年后给她加名字。



父母起初有些抵触,我劝他们说:如果莲是个合格的儿媳,那么这婚房不迟早是我和她的?既然如此,让她加一下名字又有何妨?



父母想了想也对,那就结婚五年且生下儿子后,可以加名字。



我说现在生男生女都一样,非得要求生儿子是不妥的。如果生下女儿就不算数,对于莲来说有些苛刻,她恐怕难以接受。



于是父母同意:生下孩子就行。



为了尽量照顾莲的感受,我要求缩短时间,将五年改为三年。我对父母说,莲如果跟我一起生活三年,肯定就能了解到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不会再有什么疑虑,家庭也将稳定下来,此时让她加名字绝对没问题。



最终父母同意了我的意见,随后我去找莲商谈。



莲起初接受不了,她说加不加名字给个痛快话,干嘛还要提条件?



我说你要理解我父母,如果你还没嫁到我家,就凭空加上了名字,万一我们没过多久分开了,那你岂不是白得了半个房子?这可是相当于我父母半生的积蓄,我父母恐怕很难接受。但如果你跟我生活了三年,又有了孩子,那时候我再去说服我父母,就容易得多。



莲仍然支支吾吾不肯答应,我有点急了:“你如果连如此合情合理的建议都不能接受,那我就要怀疑你的诚意了。我曾在网上读过一些文章,说有的女孩子不断结婚,又很快离婚,用这种办法骗得了不少彩礼,或者分割到了不少家产,我看了很是鄙夷。”



莲听了有些生气:“我怎么会是这种女人呢?”



我说我当然相信你不是这种女人,否则就不会娶你了。但是我没法控制亲戚朋友们的想法,你得用实际行动打消他们的疑虑啊。为了能让你更放心,我们除了父母,可以再各请两位德高望重的亲戚来作为见证人,这样行了吧?



莲思考了好一阵,终于同意了我的建议。



于是我写下协议书,然后请来大伯和姑妈,莲那边则请来她舅舅和姨妈,加上双方父母,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我和莲按下手印,各执一份,在场的人也都签了字。



至此,结婚的障碍得以清除,我和莲定下婚期,两家各自开始张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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