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陈正虎,原本在制衣厂工作,最近失业了,在会馆那等着想找份工作。
黄宝儒给了他三块钱,让他这几天给自己帮忙带路。
“他们人不少,正威,你有把握么?”陈正虎问道,多少有些担心。
“你带路就行了!”陈正威咧开嘴笑了笑,杀气十足。
等陈巧娘也洗完。
三人总算是干净了,众人下楼找地方吃饭。
几人都是狼吞虎咽,就连陈正虎也是如此。
一个炖肉,一个炒肉,两个小菜,一壶酒,一共花了41分。
按照陈正虎的话,这些钱可以买三磅肉了。
这边牛排是13分一磅。
巧娘和正武将盘子都舔干净,这顿饭才算吃完。
陈正威第一个做的事就是去把头发剪了,吓的陈巧娘连忙拉着他:“哥,不能剪,要杀头的!”
“没看那么多人都把头发剪了?这叫入乡随俗啊!”陈正威没好气道。
陈巧娘拗不过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陈正威摸着脑袋上面原本光溜溜的地方,在船上一个月,倒是长出来一点儿,干脆就让把两边的头发推光,头顶留了个寸头。
他在理发店还看到了发油,要不是头发太短了,他倒是想留个两边铲的油头的。
看着镜子里精神奕奕的短发青年,陈正威感觉顺眼多了。
起身出去后又找个绅士服的店,这里有成衣和定制,甚至还有二手的衣服卖。
店里是个戴着眼镜的老师傅。
“要正装还是非正装?”
绅士服在这个时候分成两大类,正装通常都是燕尾,是裤子和马甲外套三件。
里面是浅色立领衬衣,领口扎着丝巾或者是一种叫做阿方克斯的领巾,有些类似领带,不过系上后褶皱很多,有些鼓胀。
而非正装是短尾,这时候叫做袋型常服,因为正式礼服是将肩部垫起来的,也要进行束腰,而这种衣服像口袋直接套在身上,比较随意,是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
实际上这种已经很接近陈正威熟悉的西服了。
陈正威了解一下后就选了两套短款的黑色西服,一套亚麻色的裤子加马甲,一套白色的裤子和马甲。
四件白色衬衣,还选了个丝绸的高顶礼帽。
在这个时期,帽子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必须要戴的配饰。
像工人会戴鸭舌帽,而修路工、报纸小贩、送奶工会戴软毡帽,而丝绸的高顶礼帽是富人最喜欢的选择。
陈正威深知出门做事,衣服一定要得体。
人靠衣装么!
而且这里的钱购买力很强,这些加在一起,只花了17块。
其中西装一套6块75分,已经是比较考究的丝绸面料,衬衣一件80分到1块钱。
而在隔壁的皮鞋店,一双高档的皮鞋只需要1到2块钱。
片刻后,陈正威换了一身衣服出来,陈正虎心中暗暗乍舌。
这片刻的功夫,陈正威就花了19块50分,自己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
看着身穿亚麻色的裤子和马甲,白衬衣,黑色西服外套,还戴着高顶礼帽的陈正威,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更像是一个在这边扎根的人。
而且还是有钱人。
不过陈正虎总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片刻后恍然大悟。
“你还缺一根文明杖!”
“文明杖……”陈正威听到这名字就有些嗤之以鼻,心想印第安人肯定有话说。
不过手杖还是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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