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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众生如草,诸神如疯
诺顿亲王定了定神,正要说话,忽然书桌上的笔记本闪烁出连续的光芒。



军情!



他立刻大步走到书桌后,低头看了一遍,原来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佩奇!我们大胜了!”



亲王喜不自胜地说:“亡灵似乎知晓了传奇刺客身亡的消息,眼下战阵已经开始崩溃,我方大军正在全力追击!”



“太好了!”沈夜附和着说。



诺顿亲王哈哈大笑,以手捶桌道:“这都是你的功劳,说吧,你想当个什么官,我一定封你!”



“当官?没什么必要,但是殿下啊,我有一个朋友深受诅咒的侵扰,有没有什么宝物能解除诅咒?”沈夜问。



“这样啊,”诺顿亲王眼底的警惕又散了一缕,以凑趣的口吻说:“难得你这种时刻还想着朋友——是男是女?”



“女的。”沈夜实话实说。



——真话。



一个不贪恋权力的人,一個为女色或友情愿意付出的人。



啧。



诺顿亲王心头又舒服了几分,沉吟道:“这种宝物十分稀少,不如让大牧师出手试试?对了,你那个朋友也可以带出来,我也许还能求精灵族出手解除诅咒。”



“不行的,我那朋友不愿意现身见人。”沈夜有些为难地说。



假话。



不过这一次,诺顿亲王却有些了然地笑了起来。



其实自己亲自出面,就是一种殊荣了。



请大牧师出手也是一样的。



但人家年轻人谈恋爱嘛,总有一些浪漫的想法。



而且说真的,宝物的效果比牧师更强。



比如自己脖子上挂的这个神圣悲悯宝钻,它的效果——



等等!



诺顿亲王脸色僵住。



他望着沈夜,发现沈夜当真在看着自己胸前的吊坠。



一阵安静。



大骷髅的耳语依然在沈夜耳边回荡:



“亲王脖子上挂的那颗神圣悲悯宝钻,就是专门解除诅咒的宝石,整个世界就它最强了——”



“至少已知的宝物中,没有什么比它更擅长解除诅咒。”



沈夜挠挠头,故作惊奇地说:



“哇,殿下,你胸前在发光啊,这么名贵的东西,它能用吗?”



……能用吗。



诺顿亲王略一咂摸,渐渐回过味儿来。



“它能用吗?”



这句话字面上包含了好几个意思。



第一。



这东西是好的还是坏的,能不能在诅咒上起效果。



第二。



这东西能给我吗?



第三。



我能不能就用这个东西当奖励。



从语境来看,圣·佩奇是第二意思带第三意思。



——这小子!



诺顿亲王咬牙切齿地扯下坠饰扔过去:



“拿去吧,该死的家伙,这坠饰能买一座城了!伱要送给女人?”



“拿去救人,还个人情。”



沈夜嘻嘻哈哈笑着,将神圣悲悯宝钻收了。



搞定!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自己尽力了。



——彼此两清,互不相欠!



亲王眼看着那宝钻消失在沈夜手上,不禁一阵肉疼,瞪眼道:



“滚出去做饭!我要办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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