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苍茫的平原上,秋风卷集着火烧云,在火烧云与田野之间,一队数十人的骑士正沿着道路北行。
他们穿着脏兮兮的皮甲,每人骑着一匹矮小的山地马甚至是骡子,皮甲下的武装衣打着补丁。
甚至于有些人脸上还有吃不饱的饿殍颜色。
那是才从芒德战场回来的骑士,以他们在战场上的运动量和提供的军粮,他们的确是吃不饱。
走在最前面的两人,分别是胡须上系着小辫,穿着油腻皮袍子的塞钦格,以及一身干练呢绒茄肯的缪拉。
“距离酸瓜镇还有多远?”塞钦格朝引路的缪拉问道。
缪拉看了看附近的地标和房屋,指了指更前面:“那边就是原先的汤顿庄园,现在叫做汤顿百户区了,翻过那座土丘,就接近酸瓜镇了。”
“你们把那些栅栏都拆了,森林都砍了,我都认不出这里是哪里了。”塞钦格忍不住叹息道。
缪拉被塞钦格说得一愣:“那还不至于吧,变化没有那么大。”
对于缪拉来说变化当然不大,对塞钦格却不是如此。
三年前他到酸瓜镇的时候,沿途还能看见各种庄园的标牌和篱笆,庄头们会提前得到消息,在每个路口迎接,送上水与礼物。
虽然可能只是一些简单的土特产,可多少算是一份心意与尊重。
可现在,他们就像一伙普通的商旅一般,漫步在土路上,那些劳作的农夫们甚至连头都不会抬一下。
虽然心中早有准备,可塞钦格心中还是有些膈应。
这膈应一方面来自伯爵的名头不再管用,一方面则是对救世军的羡慕嫉妒恨。
作为诺斯郡最重要的领主,救世军居然到目前为止对他没有任何联系,反倒是得他自己去联系救世军。
这些农夫军队可是拿走了原属于他的战利品——半个伊贝乡,这是墨莉雅提许诺过他的。
按照原先和墨莉雅提的承诺,他们这些山民伯爵都会把领地迁移到平原郡,而将外来人都迁移到山里面去做矿工和伐木工。
只要他们能够击溃芒德郡的教会军,那么郎桑德郡迟早还是诺斯山民的。
可如今这诺斯贵族们餐盘上烤熟的猪肉,却被一伙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农夫抢走了。
如果是击败了库什公爵,或者仅盘踞于贞德堡一处,那塞钦格还有些说法。
只是现如今,这群农夫和小市民连破三个敕令连,把尼德萨尔和金河乡联军打得大败而归。
塞钦格绞尽脑汁都没想出来,这群种地和鞣皮子的农夫市民到底是怎么打败骑士们的。
事实就在眼前,他也不得不承认。
这两方势力中,前者自不用说,后者他更是交过几次手,对于他们的实力非常清楚。
连他们都被救世军打败了,那自己再想争也没什么机会了。
好在平原四郡土地够多够富饶,以后在其他几个郡找一处封地倒是不难。
不过在此之前,他倒要看看这救世军到底有几分成色,看看是不是真跟吹得那样神乎其神。
数十名骑士在柴烟味的风中,翻过了那座光秃秃的土丘,酸瓜镇笼罩在炊烟中暗橘色的屋顶就映入了所有人的视线。
“父亲,看那边,好多大豆啊。”塞钦格的小女儿娜格米兴奋地指着一个方向。
朝着女儿所指的方向看去,在小镇外围的田地上,成片高大的豆秸随风摇晃,暗黄色的豆荚相互碰撞,发出海浪般的歘歘声。
8月末种植的大豆经过180天的生育终于来到了成熟期,夕阳下仍然有大量的农夫弓着腰紧张地收割着大豆。
人工灌溉河与引水渠反射着夕阳的红光,跳跃的波光几乎能点燃那清澈的河水。
河水的流淌声,农夫干活时的歌声,大豆豆秸的相撞声,明明身在几里外,可塞钦格却仿佛仍能听得清清楚楚。
“真是一片好田地啊。”塞钦格不知该怀着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