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阵列的情况下前进,这是一个相当合理的速度。
但对于随军的小池城民兵来说,哪怕是快步都有点不太合理了。
望着前方近卫军士兵银色胸甲的背心,小池城民兵队长男爵科伦再一次抓紧了步伐。
可当他转头时,却差点气晕过去。
相比于救世军步兵团的整齐,他身后的小池城民兵穿着光鲜亮丽,可移动却如同骷髅兵一般。
长枪的尾端拖在地上摩擦,外八着脚,他们每走一步都像是能听见骨头之间的撞击声。
换个不知道的人看了,都怕他们下一秒就会散架。
科伦马上对着身后不争气的民兵们叫骂起来:“蠢猪,吃的都是一样的食物,怎么慢了这么多?”
“走不动了,脚好痛啊。”
“走那么快干什么呀?”
“人家还都穿皮靴呢,我们当然走不过啊。”
市民兵们阴阳怪气地喊起来,毕竟他们的前身就算不是地痞流氓,都多少被雇佣兵们沾了点油滑习气。
“行了,别抱怨了。”民兵和雇佣兵们嘈杂的叫声让科伦晕头转向,“打完,我给你每人买一双好鞋。”
“要皮靴!”
“我劝你们不要太过分!”科伦耳朵尖泛起了红色。
“好吧。”尽管没能要到更多东西,但市民兵们在得到激励后,简直是换了一个灵魂,托起长枪,挺直了胸膛开始快步前进。
不得不说,这行军的姿态有模有样的,科伦满意地点了点头:“追上去……我的圣主啊,我们有落后这么多吗?”
这一耽搁的功夫,眼前的门框大小的救世军步兵居然只剩水杯大小了。
哪怕他已经换成了正常的速度,居然还是追不上救世军步兵们的尾尘。
那团救世军抖动的银色与黑色越来越远,在秸秆烟雾之下,甚至都看不清了。
刚刚走得有那么快吗?之前怎么都没发现呢?
“诶,哥们,走慢点,我们跟不上了!”
一名市民兵朝着前方师队长的背影大喊着,可对方没有丝毫动作。
走得满头大汗的小池城市民兵们感觉到不对劲了,他们看着物理修辞双重意义上望尘莫及的救世军,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有必要走这么快吗?那等会还有力气打仗?”
“这辎重车还在咱们这边呢,就不怕被偷了吗?”
“你可别乌鸦嘴了。”
“科伦男爵大人,赶紧派人去前面问问吧。”
没有办法,科伦男爵虽不想承认自己走不过救世军,但这可是战场上,要人命的玩意儿,只能从了。
不一会儿,小池城的民兵就接到了霍恩的回复。
“冕下说,走快点!”
“没了?”科伦瞪大了眼睛,饱含了一丝希冀地问道。
“没了。”那传令兵点点头,不等科伦再问什么,就调转马头,嗖地从道路边窜了出去,独留科伦呆滞地站在原地。
要是能走快点,那我们不就走快点了吗?我们不就是跟不上你的速度,所以才让你们走慢点来接应我吗?
要是我能走快点,我何必让人传消息呢?
作为上一次大败的贵族指挥官,科伦男爵算是经常打仗的老油子(指当雇佣兵经纪人)。
由于是败军之将,他才将全部的指挥权交给了那个不满二十的小年轻。
尽管前期的行动让科伦男爵觉得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但现在他又有点怀疑了。
带着霍恩的命令,科伦回到了行进的小池城民兵中,这些民兵先是一惊,随后不敢置信地大骂起来。
“什么劳什子圣孙,不就是个骗子吗?”
“我倒想走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