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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留此残躯以报大仇
个常识,在嘉靖中后期到崇祯十年左右,边将家丁的饷一直是朝廷发的,不是主将自己发,文官们就靠军饷控制边将手下的家丁,进而控制边将。



随便翻两下明世宗实录、明神宗实录都能得到相关记载:



【许诸将自募家丁,一体给饷,每员下虽至二、三百人,亦不为多】



【宜责令该镇官招募土著,择其精勇者充为家丁,每名给安家费五两】



【将官家丁,额有成数,今加数倍,有一家丁冒五六之饷,所以无兵,家丁之饷,将官半以入囊,为营官之资耳】



就别传明军是主将自己掏钱养家丁、家丁等于扈从骑士这种低智谣言了,一个大一统王朝的领饷募兵和西方实土贵族管辖的庄园小领主实在没有任何可比性,这俩没有丁点儿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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