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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5章 开熙九年(特鸣谢书友三六九白 的月


“若废除田地买卖制度,一则亦是违背人性,二则令阶层固化,三则不利经济发展。



昔王莽行公田制,触动各地地主及依附于他们的雇农利益,以致天下大乱。”



李涛沉吟半晌,道:



“陛下所言极是。



自陛下整顿吏治,创立“乡贤制”,修缮《大周刑统》以来,我大周吏治廉明,依法治国,凭借权势霸占他人田地之事已几乎不可能发生。



臣以为百姓若非遇到大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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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开熙九年(特鸣谢书友三六九白 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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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断不会卖出家族赖以为生的田地。



如王太傅所说的嗜酒如命等溺于外物之人,毕竟是极少数。许多百姓或是遇见大灾年,或是家人急缺救命钱等等迫切之事,但又承受不起民间豪门大户地主们放贷之高额利息,这才会不得已卖出自家田地。



若是朝廷能在百姓急需钱财时,施以援手,而利息又适中,让百姓可以承担得起,借朝廷之钱以渡过难关,则可大为减少百姓卖出田地的可能。”



柴宗训灵光一闪间,想到了前世时空的“银行”来。虽然前世银行“贷富不贷贫”,借款条件极为苛刻,隐藏利息也高,然而银行作为一种制度,在现在这个时代,便如自己所创制的神臂弓一般,跨时代的领先。



中华自古以来,并无官方设立的类似于“银行”的机构,只最被疑为是“穿越者”的王莽,有过设立朝廷钱庄的类似银行的举措,向百姓提供贷款,年息为十分之一。



后来随着王莽“新”政权的短命终结,他的许多超前的施政都湮没在历史长河中。



而民间放贷自商周时即有,到唐朝、五代时,放贷者一般都是大富大贵之人,他们一般要么是朝廷权贵,要么就是商人地主,有时候也会形成身份上的交叉,借贷的人也只能是普通的百姓,面对突发事件,在无奈之下也只能借贷救急。



唐朝时,自一开始建立就设置了一项制度叫公廨钱,意思就是“官署的钱”,由官府出本钱,向民间放贷。



朝廷的三省六部都设有“捉钱令史”,每个衙门9人,“捉钱”之名倒也贴切,负责捉钱嘛。



衙门拨给每位“捉钱令史”40-50贯铜钱,每月上缴4200文利息,相当于每月10左右的利息,一年即可本钱翻倍。



“捉钱令史”一般由商人担任,如果能够胜任便可成为正式的朝廷命官,免除赋税和徭役。因此,商人对“捉钱令史”一职非常积极。



堪称朝廷公然向民间放高利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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