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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章 第四十四 仙人跳,但是要命
九十年代初的春城。



开放不久,商业渐渐繁荣起来,人心思动。



社会到处充斥着对金钱的渴望。



27岁的李某是个社会混子,



靠偷抢爬拿过活,典型的有今天没明天,



潇洒一天是一天。



18岁的钟某,



刚刚从师专幼师班毕业,



被分配到当地小学任教,担任语文老师。



小学教师,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份安稳体面的工作。



但钟某并不这么觉得。



在她眼里,每个月300元工资实在太少,



根本配不上她的美貌。



钟某确实长得好看,外形甜美,身材还好,



追求者很多,但她全都拒绝了。



她喜欢打扮,喜欢好看的衣服包包。



但是普通的家境却不允许她像其他有钱女孩一样打扮自己。



所以在她拿到工资之后,便开始报复性消费。



别人拥有的东西,她必须要有,



不管是包包、鞋子、名牌化妆品



看着月光的钱包,钟某便用课余时间找了个兼职-——在KTV和酒吧打工。



这份兼职确实让她赚到了钱。



于是钟某出手更加阔绰,



在学校里,钟某成了最洋气的女老师,



穿着时髦,吃穿用度全都是大牌。



一个美女老师,一个混子,按理说应该没有交集。



二人命运的转折点就在一场朋友的婚礼上。



酒桌上的钟某一眼就看见了高大英俊,戴着名表,出手阔绰的李某。



别人随份子钱都是十块二十,李某一抬手就是五张大团结。



震惊全场,



要知道,工作体面的钟某一个月的工资才300块。



这番操作迅速俘获了钟某的芳心。



婚礼结束后,李某用自己的桑塔纳载钟某回家,之后开始追求,



二人一【啪】即合,很快确定了关系。



没多久,钟某所在的小学即将解散,她本人也被停薪留职。



借着这个机会, 20岁的钟某向家人提出,要与李某领证。



在当地,人人都知道李某是个什么货色,家人听她这么说,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但反对也没有用,二人还是同居在一起,



后来,李某在火车站打伤了人,赔完医药费还倒欠3000块。



这一次,钟某把她积攒下来的10000多块钱,全给了李某。



两人打算做买卖,



可做买卖赚钱,哪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上世纪90年代,人们每月的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几百块。



但钟某和李某,每个月却要花掉一两万。



没有收入来源,再加上两个人生活开销巨大,他们很快就花光了积蓄。



正是因为缺钱,钟某来到了她熟悉的地方——酒吧。



第一场戏:双峰酒吧。



炫目的灯光下,



男男女女声色犬马,旁若无人。



穿着性感清凉的钟某坐在吧台前,



独自一人喝酒,



镜头一个快速切换特写,



定格在女人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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