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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5章 民女,亦不畏之
侯叛乱也好,于外,对决北方匈奴、南方百越也罢。



总之就是:不是正在打仗,就是在奔赴战场的路上。



动辄十数万,乃至数十万兵力的投入,又是常年累月、几乎不曾停止的战争。



整个天下两千万石粟的农税收入,地方郡县截留三成作为运转资金,送到长安的就只剩下一千四百万石。



军队军粮,一年就是三四百万石;



官员俸禄——光是朝中三公九卿十二人,便已是三万石以上!



再算上朝堂有司、地方郡县,毫不夸张的说:汉家每年光是发出去的俸禄,便不下千万石!



这么算下来,光是打仗所需的军粮,外加官员俸禄,就已经能把汉家一整年的财政收入消耗一空。



所以,开国之初的汉家穷。



穷的国库能跑耗子;



穷的堂堂天子刘邦,凑不出八匹同色的马拉御辇。



穷的刘邦到后来,都凑不出平定异姓诸侯叛乱的军费了,便只得不顾朝堂一致反对,发行荚钱三铢——面值十二铢铜的三铢铅钱。



但没办法;



开国之初,内忧外患,天下遍布疮痍,百废待兴。



为了短期内改善财政状况,刘邦只能选择先解决眼下的问题;



至于后患,则只能留给后世之君去解决,或者说是擦屁股。



当然,刘邦为首的一代目长安中央,也并没有因为远水不解近渴,而忘了为汉家挖一口很久以后才能有水的井。



这个‘井’由两条具体的规定组成。



第一条:凡汉之民女,年满十五岁而不嫁人的,从十五岁开始,每年罚钱一算,即一百二十钱;



十八岁还没嫁人的,官府要负责为该女子找到合适的男子,并让他们组建家庭——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强拉配郎。



没能做到的,地方官府与该女子的家人,皆坐罪。



第二条:婚后,夫妻每生育一个孩子,男孩赏钱二百,女孩赏钱五十;



婚后两年之内未生育,罚钱二百。



凭借这两条针对性极高的生育政策,汉家得以在开国后极短的时间内,便为华夏文明定下了‘女子十五岁前必须嫁人’,且要尽可能多生育的社会共识。



并在随后短短四五十年的时间里,将汉家的人口从开国初,二百万户、一千三百余万口,一举翻了个番。



到了刘荣即位的孝景皇帝六年,也就是汉五十一年,汉家总人口超过五百万户,两千八百余万口。



足足五百万户农民,让汉家即便是将农税从汉初的十五税一,近乎永久性降到了三十税一,却也还是能为长安朝堂中央,带来每年超过三千万石粟的农税收入。



——每户农人虽还是百亩田,但收成早已从开国年间的亩产不到两石,抬高到了平均亩产超过三石!



这使得百姓缴纳的农税,即便减半为三十税一,也还是能维持在每户十石以上。



每户十石,五百余万户,便是五千多万石!



即便地方郡县依旧要截留三成,即一千五百万石以上,能给长安朝堂剩下的,也高达三千五百万石之多。



这其中,官员俸禄一千五百万石,剩下的两千万石,便可以用来做一些事儿了。



比如皇陵的开掘啊



陵邑的建造啊



以及马征建设,军队扩编、武器更迭之类。



简而言之:开国初的千余万人口,只能勉强维持刘汉政权的基本运转;



而如今的两千多——近三千万人口,足以使得汉家在保持极低税率:三十税一,即不到百分之四的农税的同时,又稳稳走在迅速强大的坦途之上。



即便偶有战争,也就是像孝景皇帝三年的吴楚七国之乱那般,根本无伤大雅。



——大不了拿出那一年全部的闲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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