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举国欢庆的日子。
一大早,就不断的有小车往这个往日冷清的小山村而来。
他们都是来参加吴病与金思琪,这一对新人婚礼的。
一辆辆的车停到了吴病家院子前面。
这些人从车上下来,都打扮的光鲜亮丽,神采飞扬,手里都提着精美的礼品。
院子门口,吴庸和苗秀英亲自迎接来宾。
“吴总,恭喜啊!”
“苗总,真是郎才女貌啊!”
“吴少,新婚快乐!”
……
一个个宾客下车,纷纷送上贺礼,对吴庸和苗秀英热情打招呼。
一些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公司的高层,慕名而来。
他们走进院子,一眼就看到了金日昌,这位金氏大财团的掌门人。
他站在人群中,气度非凡,宛如一颗璀璨的明星。
一时间,院子里的气氛变得热闹起来,宾客们纷纷围了过去,脸上洋溢着谄媚的笑容。
“金总,恭喜恭喜!今天能见到您,真是我们的荣幸!”一位身穿西装的中年男子,满脸堆笑,伸出手来与金日昌握手。
金日昌微笑着点头,与宾客们一一握手寒暄,场面热闹非凡。
宾客们争相与他交流,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与金日昌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为未来的合作铺平道路。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几辆豪华小车缓缓驶入视线。
车门依次打开,一位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从车上走下,正是金朴昌。
他身穿笔挺的西装,每一步都显得从容而自信。
身后跟随着一群身着正装的随从,他们脸上都盛放着开心地笑容,仿佛能来这里参加婚礼,是对他们莫大的恩赐。
金朴昌微笑着走向吴庸和苗秀英,亲切地与他们握手寒暄。“亲家,恭喜啊!今天这日子真是喜上加喜!”
他的声音热情洪亮,引得周围的宾客纷纷侧目。
随着金朴昌的到来,院子里的气氛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宾客们纷纷围拢过来,希望能够与这位四星电子集团,华国区的掌门人交流。
金朴昌来者不拒,与每一个人都热情交谈起来。
今天可是他最喜欢的侄女结婚,可不能拉胯了。
若是让众人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那可就是他的罪过了。
哪怕对一些人不喜欢,也必须表达出自己极大的热情。
吴病和金思琪两人也站在大门口,接受众人的祝贺,同时送出他们精心准备的小礼物。
村民们一个个的来送上贺礼,然后又匆匆的退到一旁。
这些人的身份让他们心里发怵,觉得凑上去有点自卑。
吴庸夫妇注意到了这一点,连忙找来村长水桶,让他代表自己照顾好这些村民,安排他们就坐。
那些前来祝贺的宾客,也在他们的招呼下,纷纷的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眼看着时近正午,吉时将近,婚庆公司的人已经站上了搭建好的台子,准备开始他们的表演。
阳光透过蓝天洒落,给这个喜庆的日子增添了几分温暖。
吴病与金思琪站在一起,他们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
今天的吴病身穿一件深红色的传统华国喜袍,上面绣着精美的金色图案,显得既庄重又喜庆。
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时地与来宾点头致意。
金思琪则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喜袍,裙摆轻轻飘动,宛如一朵盛开的花朵。
她的头上戴着一顶精美的凤冠,发间还插着一支小巧的金色步摇,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曳,发出悦耳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