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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6章 三法司齐聚,到底杀还是不杀!
“叶城并非犯下故意杀人罪这一条律法!”



“他还犯下伤害罪、脱逃罪和暴动越狱罪。首先,此人违规出现在江城看守所外,引起民众恐慌!”



“其次,他恶意伤害伯父叶建刚一家三口,和他小姑叶志娟,造成四个无辜百姓受到不法侵害。”



“最后,在犯下伤害罪后,又恶意逃避交警盘查,闹市飙车,引发全城骚乱!”



“况且,在杀害孙喜财之前,他不顾江城看守所所长和管教多次劝说警告,依旧出手杀人!”



“此人主观恶意极大,没有丝毫悔改之心。所行所为全然为一己私心,再加上他犯下诸多罪过,还不足以判处叶城极刑吗?”



“当然,不足以!”



这位检察官话音一落,又一个法官站起了身。



“众所周知,叶城立下的功劳之多,世所罕见!”



“依照刑法第78条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叶城在盛鑫金店,阻止赵将驴等人持枪抢劫,避免了一场重大经济损失,保护了几十名被困人员!这是他立下的功劳之一!”



“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叶城在第一次死刑被中止后,发现同监室嫌犯沈子虚,涉嫌七省六死六死惊天大案,他亲自参与审讯缉拿,成功解救被困人质,这还不是他的功劳之一?”



“第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这一点想必我就不用多说!诸位应该都知道他参与了什么样的项目,让中科院所有院士,心甘情愿成为他的助手,这还不是他的功劳之一?”



“第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叶城在被鹰酱佛伯乐劫持期间,途径龙缅雷区,为防止受害群众被炸身亡,主动担任寻路向导,救下数十名受害群众,这还不算他的功劳之一?”



“第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叶城擒拿鹰酱佛伯乐乔治、程俊,成功带回c17运输机和主战坦克!”



“这要是还不算有重大贡献!那么,我无话可说!”



说着,这位法官直接坐回原位。



现场,一片死寂!



有不知道叶老哥功绩的人,听着这位法官的话,震惊的张大了嘴。



更多知道叶老哥功绩的人,依旧是一脸震撼。



娘咧!



刑法78条,一共规定有六条减刑的办法。



叶城啊叶城!



你特娘一个人就占了五条啊!



也就最后一条。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要不是时间不允许。



恐怕你还得装一个大逼!



立下这么多功劳,若还是不能被减刑?



天理不容!



所以,这位法官说完之后,全场陷入一片死寂。



半晌,愣是没有一个人敢起身发言。



众人又将目光看向总警署派来的专员。



哥们!



你们总警署也别光喝茶水啊,站起来放个屁啊。



专员孙正义一脸妈卖批,浑身不自觉的抖了两下。



靠!



看我干啥!



让我起来声讨叶城?



怎么可能啊!



这位叶老哥,用最悲壮的手段,拿下我们单位一头巨虎。



本身,就受到整个警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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