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姨娘口中得知,他并不窃财,所以他成为天下最穷的大贼也可以理解,那么三百金珠对他而言不是小数。
而这块玉,如果不是他所要的,也无法出手倒卖换成钱,更不可能拿出来用,也就是说他拿了三百金珠买了个没用的东西。
虽然在做这笔交易前,他就料到有这风险,这笔买卖也是你情我愿,并非她诈骗,但真是这样的结果,无忧仍有些于心不忍:“那玉……真的是那块,我没骗你。”
他点了点头,退开一步:“我信,你走吧。”
无忧长松口气,向他摊开手掌:“笔,还我。”
他哧的一声:“你可真吝啬得紧,才得了三百金珠,一支破笔也不肯落下。”
“你把那支笔还我,我另给你买上十支八支。”
无忧白了他一眼,那支笔如果是她的,有这三百金珠,就是再送他一百支也是无防,但那支笔是千千的,千千这几天正发疯的到处找,她本想着不过是支小炭笔,另买一支给她便是,千千却说那支笔对她很重要,说什么也不能丢。
这几天看着千千着急,又不能说出这支笔被他拿了去,心里也不好受,只指望着今天见了他,将这笔要回去还她,了去这桩心事。
“丢了。”他漫不经心的转身要走。
无忧急了,拽住他的衣裳:“我知道你没丢的,那笔真的很重要,还我吧。”
他转脸过来,就着月光,看着她闪烁的眸子里,尽是焦急,挑了眉,戏谑问道:“说说看,怎么个重要法?如果当真重要,没准我能给你寻回来。”
无忧恨不得给他两巴掌:“那笔不是我的,是别人的。”
“情郎的?”他语调中的玩味更浓。
无忧只求能拿回那笔,至于是什么理由却是不重要,眼巴巴的将他瞅着,点了点头,情郎就情郎吧,还来就好。
他没来由的一阵心烦:“丢了。”
无忧于斑斓月影中定定的看着他的眼,咬了咬唇,将心一定,把手中装着金珠的钱袋塞还到他怀中:“钱还你,这笔买卖,我不做了,把笔还我。”
她不能为了这些钱,让千千搭上心爱之物。
他微微一愣,立在原地,对上她焦急的眼:“那笔对你来说,就这么重要?”
无忧点了点头,每个人都有自己想珍惜的,如果那时子言给她留下点什么,她也一定会好好珍惜,可惜他什么也没给自己留下,她连想珍惜的东西都没有,每次思念他的时候,如果手中能攥着点什么,或许心里也会踏实些,可惜有的只是脑子中的那点飘忽记忆,这是她十几年来的遗憾。
在她看着千千着急的时候,甚至有些羡慕,羡慕能有让她着急的东西。
他凝视着她的眼,神色微黯,眼里戏谑尽去。
随着他的沉默,虽然只是很短的时间,无忧却象是过了很长时间,长得让她几乎要沉不住气。
直到他伸手入怀,掏了那只小炭笔出来,连着那袋金珠一起递还给她。
她崩着的神经顿时松了下来,长吁了口气,先小心的将那支小炭笔握住,收入怀中,才伸手接过钱袋。
他眸子残余的那点暖意也瞬间冷去,觉得吹在身上的风也是冷的,直冷进心坎,由里及外的冷。
看着她转身离开,握着玉佩的手,攥成拳,用力一握,慢慢摊开手掌,掌中玉佩已化成粉沫随风散去。
正要闪身离去,突然听见前方传来‘哎呀’一声低呼,接着是一声痛苦的闷哼。
一顿之下,调头朝声音传来处急跃而去。
月光下隐约能看见前面不处远,有一个猎户用于捕捉猎物所挖的深坑,深坑中传来极沉的闷声呻吟。
这林中没有猛兽,偶尔能见的也不过是些野鹿,山猪。
对这一类猎物,猎户基本都会采用活捉的方式,所以所挖的陷阱大多较深,但坑下并无杀伤性的尖竹一类,掉下去的人,自不会有性命之忧,但无防备下跌进去,是否会伤到手脚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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