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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无奈不已:“他一个四岁小娃娃,真不知哪来那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
“从前还嫌他不着家,如今我倒宁愿这混世魔星在外头多耍一阵,也免缠得我头疼。”
小团子的亲娘余氏只能抚额。
又将同情与敬佩的目光投给谢家老三谢森:“难为三弟倒是有耐心陪着他。”
谢森笑了笑:“一家人何必客气。有拾哥儿在身边,我倒觉得热闹得紧。”
不知是否上回认真答疑的缘故,这段时日谢森被小侄儿“关照”的次数格外多。
往往一扭头便看见小侄儿迈着小短腿跟在他身边,视线正对上小团子那双明亮有神、闪烁“我很好奇”四个大字的眼睛。
原因其实很简单。
谢拾从这些日子的观察中发现,三叔谢森是老谢家见识最广、懂得最多的人。
他读过三年社学,十岁起在镇上的酒楼跑堂,因长得好、能说会道又识字,竟被一位账房先生看中,将独女许配他为妻。
成亲后,小夫妻俩在村里镇上两头跑,农忙时家中人手不够就回来帮忙干活,其他时间大都在镇上,跟在他岳父身边做事。张家就一个独女,账房先生对女婿悉心相授,就指望这女婿将来能接他的班呢。
相较于两位兄长,谢森的见识确实更高。
念社学时,他天赋不高成绩也不出众,却凭借勤奋认真获得社师的喜爱,还结交了一帮关系不错的同窗,否则,他这个乡下小子哪里有机会被介绍到镇上的酒楼里干活?
在酒楼里干活时,他又嘴甜会来事,闲时便厚着脸皮凑到帐房先生身边偷师,动辄请吃些茶点果子,目标原本是账房先生的看家本领,没想到竟成了人家的东床快婿。
别的不说,他这抓机会的本事是一流。至于察言观色、待人接物,就更不用说了。能够讨不同的人喜欢,本就是一种本事。
饭桌上,家里其他人还在头疼于谢拾过于旺盛的求知欲,谢森却有不同的想法。
“拾哥儿翻过年来就五岁了。”他突然提议,“既这般聪慧,何不送他去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