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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4章 杀覃岭王,取回千万嫁妆
,据说城中每一户百姓,都能领到一亩地的红薯苗。”



“休得胡言,白帝城一万户籍,五万亩的红薯苗,那得海了去。”谢邑觉得这小校是为了邀功,故意放大说辞。



“这大的事,小的绝不敢欺瞒王爷。小的有一亲戚,原是雍州佃农,逃荒到了白帝城,如今正等着分配红薯苗呢。”



覃岭王瞳孔骤然放大:“即刻发兵!”



此时不反,更待何时?



把白帝城的海量红薯神粮抢过来,征服了那座城,就是征服了慕听雪!



“以何名义?”



“清君侧,诛晏贼!”



。。



“反贼至矣!”



当覃岭王谢邑,率领大军压城的时候,慕听雪正和萌宝在地窖喝冰镇番茄汁。



她把收来的番茄,都运到了数十丈深的地窖里。地窖温度低,还储存了一部分冬日的瑞雪和冰块。



“殿下,不好了,反贼打过来了!”



金池县主萧瑾瑜,哼哧哼哧地跑下地窖,过来给娘三儿通风报信。



“莫慌。”



慕听雪面不改色,把一杯冰镇番茄汁,递给了她,“消消暑。”



萧瑾瑜满头热汗,瓷白的圆脸上,好看的眸子溢满焦急:“多谢殿下赏赐。”她咬住吸管,抽了一大口,只觉透心凉,酸酸甜甜,“可他们有十万人,咱们只有两千。”



“谁说的。”



慕听雪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尖兵营正式在编有两千,参加特种兵考核未录取的有四千,投降土匪四千,加起来一万人,都是有战斗力的。”



她故意把尖兵营的待遇设得极高,这就导致了白帝城几乎所有的青年劳动力都想加入。



为了考进去,这些青年男丁,平日里就会疯狂训练。体能就算达不到特种兵的水平,但也比普通的府兵强很多倍。



她早收到消息覃岭王会造反,势必做了充足准备。



“殿下去哪儿?”萧瑾瑜担忧地拉住了长公主的袖子。



“给守城者,发装备。”



慕听雪让三个孩子,好好待在地窖里,大人们干仗太血腥,少儿不宜。



果然所料不差。



慕听雪抵达白帝城的高大城门附近时,看到荒竺率领两千尖兵营于城墙之上占领高地,持机械连弩,对着下方架云梯爬城墙的反叛大军,疯狂射箭。



而萧望之,则把特种兵考核失败的青壮男丁、归降土匪,共计八千来人组织了起来,共同抗敌。



这些人,穿着麻衣短打,或在城墙上对着下面扔石头,或手持刚领到的刀枪剑戟,严阵以待。



“先穿上甲胄。”



慕听雪送来了八千套冷兵器时代的防弹衣。



萧望之大惊失色:“殿下何处得来此物?”



一座地方城市,允许的在编士兵只有三千,允许的甲胄也只有三千套。



如果超过,以谋反罪论处!



甲士的战斗力,至少是普通士兵的三倍。因为穿上了,生存率就能大大提升。战场上脆皮是没有好下场的。



慕听雪也不隐瞒:“军械所借的。”



这个借字,用的很妙。



其实是她出发之前,手持镇北军虎符,去晏泱所管辖的军械所、军工厂拿的,只要打完仗,她再把这些甲胄放回去,就不存在“逾制”“谋反”一说。



事到如今,萧望之就算知道这批甲胄来路不正,但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赶紧下命令,让八千临时集结起来的民兵,都来领取甲胄穿上。



就这样。



白帝城拥有了一万血条很厚的甲士!



军力悬殊,从极限的50:1,变成了十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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