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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5章 第一名,天才体力好
的人!特种兵不是那么好当的。



慕听雪已经从伤员口中,知道荒竺是怎么回事了。捕猎大型猛兽的陷阱,挖得太大太好,隐蔽性太高,把原本的前八名都给坑了。



八个人,分四次。也就是说,荒竺把这最难的十里陡峭山地,超常负重跑了八遍!



“喝瓶水。”



慕听雪递过去。



“谢谢殿下!”



荒竺的嗓子都哑了,他心怀愧疚,一刻不敢歇息,眼下终于完成任务了,他端起拿一瓶水,咕嘟咕嘟给喝干净了。



“你对山林很熟?”慕听雪问道。



“是,我从小在伽蓝山长大,打猎维生,这白帝城附近的深山老林子我都钻过。”荒竺恭敬地答道。



“嗅觉如何?”



“比狗鼻子还灵!”荒竺挺起了胸膛,难掩自豪。



“猎户出身擅长弓箭,熟悉山林,嗅觉又极为灵敏,体力好。”慕听雪心道,这是个全能天才,既能做侦察兵,又能做远程弓兵,体力强悍能打死虎豹可做突击手。



特种兵都是以小队为单位行动的,六至十人一组。



一个指挥官,一个侦查手,两个强攻的突击手,两个狙击手,古代没有枪械她也不可能从现代带购买军火过来,所以狙击手替换成远程弓兵,还需要一个医疗兵负责给队友治疗支援。



“荒竺,要加入尖兵营么?你才是货真价实的第一名!”



慕听雪发出了邀请。



晏泱不死心:“要加入镇北军么?本王可以收你做亲传弟子,传授你兵法军事武功。”



慕听雪本想把孩子他爹打一顿,但——



仔细想想,荒竺的确是跟着晏泱更有前途,进入镇北军之后肯定至少混个校尉当当,又有摄政王弟子门生的背景,成功实现阶级跨越,成为云煌国史上第一位平民出身的武将,率领几十万大军,建功立业。



跟着自己混,最多在白帝城当个总兵,还是那种手底下不超过三千号人的小总兵。



“你自己选吧。”



“草民愿意加入长公主的尖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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