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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不把歌手当人
当天。



郭齐林和邓子琦就去蜂巢音乐公司录歌。



因为,两人的配合已经相当娴熟。



所以,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一生所爱》的录音棚版本给录制了出来。



回到家后。



郭齐林待在房间里。



手机嗡嗡震动。



弹出了新的好友消息验证。



来源也是通过手机号添加。



对方在信息验证时便说明自己是网亦的音乐负责人,也是来跟郭齐林谈合作意向。



预料之中。



郭齐林同意后。



两人稍微寒暄了几句,郭齐林便直入正题,询问对方开出的分成方式。



网亦音乐负责人李尚哲回复道:“咱们平台给歌手开出的分成方式是六四……”



六四分成,跟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一样。



郭齐林在心里微微点头。



然而。



李尚哲后半句话让郭齐林没绷住。



“平台抽六成,歌手抽四成,如果是进行长期合作的话,分成可上升到五五,另外特别注明:往后郭先生的每一首歌在合作的时间里,只能在咱们平台发布,合同有效时间为15年。合作期间,歌手必须得服从平台的安排,例如平台可能会要求歌手开启直播,为平台吸引流量,还有一些线下的歌迷见面会的活动之类的,类似于签名照,明显片之类的周边产品销售,平台也是抽六成,歌手占四成……”



“郭先生,您看什么时候签合同?”



看着李尚哲发来的信息,郭齐林沉默了半晌。



他忍不住发问:“李先生,您要不要看您说的什么,确定没有打错字么?”



李尚哲回复道:“我没有打错字郭先生,我会为我说的话负责。”



郭齐林笑了,内心直呼好家伙。



网亦这波操作可太秀了。



平台六成,歌手只占四成,就算是长期合作也只是上升到平等的分成方式五五,这对比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差多了。



最离谱的就是这个十五年。



十五年啊。



这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人生有几个十五年。



这要是签了郭齐林就等于被网亦套牢。



是,



郭齐林选定平台后就不会轻易挪窝,



可,选择权至少还在我身上。



网亦特么的,一签就十五年也太夸张了点。



而且,都跟你签十五年了,你只给开五成?



这太不当人了吧。



还有。



最不当人的就是那句:歌手在合作期间必须得服从平台安排。



什么叫必须?



又是开直播,又是开线下见面会,



想着割韭菜卖周边产品也就算了。



关键特么的,



歌手全程在出力,平台什么也不用做,分成就占大头,抽六成,这完全是把歌手当打工人来压榨,领导一句话,员工跑断腿,他们只需要躺着就能收钱。



这要是签了合同,



郭齐林就得给网亦打工十五年啊。



开什么玩笑?



郭齐林气笑了。



企业家看了都流泪。



不仅要噶歌迷的韭菜,连歌手也不放过。



这一对比。



企鹅开出的条件简直不要太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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