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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 第三刀
刘管家恭送:“二爷慢走。”



又是枪击又是绑架,贺墨也熬了两晚上,满心以为大哥父子出事,家权就会归他,人马将由他调动,结果一大早被踢出主事局,他心里恨着呢。



也罢,马上就要出门了,门口有记者蹲守,到时候他要以最好的面貌示人。



让全港人都看到贺二爷的精气神和能力。



至于苏琳琅,记者都没见过几回的傻丫头,她懂什么?



还想掌家权,主持营救,一会儿出门见记者,他就会让她扬名港府,把脸丢光!



……



苏琳琅原来有些呆滞,说话不全,贺朴廷是第一个接触她的人,当然最了解。



关于婚事不知道他做何想,但在生活方面他特别体贴,怕佣人说闲话,笑话她,他专门指了个哑巴菲佣伺候她。



早饭哑巴菲佣已经送来了,她心不在焉的,也就只匆匆刨了两口。



苏琳琅可不在意贺墨会不会阴她。



甚至,她是为了能够顺利缉凶而故意放他一马的。



否则他就该像许婉心和阿姆一样,直接被软禁,看管起来了。



话说,这次绑架案可非比寻常。



原书中倒是有绑匪大头目的名字,还说过,警方还原,并审理绑架案时,查出绑匪在贺家有内应,所以,那是一桩里应外合的绑架案。



当然了,在混乱的八十年代,港府绑架案频发,富豪们都养着雇佣兵做保镖的,若无内应通风报信,绑匪也不可能绑架成功。



不过书中的内应就是苏琳琅自己,也就证明警方最终也被迷惑了。



那么要真有内应,那个内应会是谁?



而且绑架案,人质在绑匪手中停留的越久,受到的伤害就会越大。



所以营救一事宜早不宜迟,须马上展开。



结合前因后果苏琳琅综合了一下,直觉,今天她出门拜佛,发生在路上的‘卷款潜逃’,应该就是绑匪内应一手策划出来的。



那么只要她将计就计,就可以找到内应,并深入匪穴,救出人质。



而想要找到劫匪并营救人质,在星际时叛乱平过,贩卖人体器官的贩子屠过,这辈子在农场砍甘蔗获过荣誉模范,刀功娴熟的苏琳琅……她需要几样趁手的武器。



匆匆刨了两口饭,她在卧室妆台,衣橱四下翻找。



哑巴菲佣示意她:“啊,啊,呃!”



她以为苏琳琅在找衣服,示意她看今天要穿的衣服。



回门的衣服被单独挂在衣橱边,贺朴廷的比苏琳琅的足足高了一个头,苏琳琅的是一套端庄得体的米白色洋装,但领子上妆点了很多粉色荷叶,袖子上还饰了一圈淡绿色的蕾丝,缀着许多小珠片。



衣服倒不错,但装饰俗气到家。



原来苏琳琅灵魂不融,说不出话来,佣人给什么她就穿什么,但现在的她不是了。



她吩咐菲佣:“把花饰和蕾丝全部拆掉。”



新房里当然没有趁手家伙,苏琳琅想着是不是去找个黑市买支枪,再买把趁手的刀,但作为才大婚的豪门新媳,门口大把记者蹲守,当然不行。



要不去厨房搞几把菜刀?



在星际时她要子弹打光了,随手拎起菜刀也能劈脑瓜的。



苏琳琅正准备去厨房,经过贺朴廷的私人卧室时余光一瞥,就见墙上挂着一把军刀。



摘下抽开,寒光冰冷,锋芒锐利。



甩个刀化,她心说贺家大少还不算太菜鸡,这把刀是开了刃的。



随手揉一团纸丢到半空,手起刀落,纸团被工工整整裁成两半。



是把好刀!



苏琳再回头,盯着书桌看了会,拉抽屉,上面的全开着,里面是各种书信和印章,照片一类的私人物品,只有最下面一只是上了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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