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日穿的是一件鹅黄色的鱼尾礼服,一字肩,露出漂亮的锁骨和修长的脖颈。
整个人盈盈的立在门前,像是刚从海里上来的小美人鱼,美的晃眼。
这样的场合,她的打扮较其他贵妇小姐相比,也朴素了许多。
妆容淡淡的,唇色是落日的橘色,长发披肩,只别了一朵钻石的山茶发夹。
可正因为如此,她在一众恨不得把珠宝行扛在身上的人当中,显得尤为光彩照人。
约翰看呆了。
他先是被她的美震撼,再然后就是疑惑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而且看起来与厉时洲的关系那么好。
毕竟,她刚刚叫的可是“时洲”,而且,她展露的那个笑容,也是自己从未见过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约翰的脑中缓缓升起。
他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绷不住了,下意识回头去看厉时洲,想求得一个其他的答案。
可事实总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厉时洲根本没看他,而是几步上前,揽住了袁心冉白皙光滑的肩膀,将她带到约翰面前。
“心冉,这是我在国外留学时候的室友,约翰威尔逊。”他眼神平静无波,仿佛从来就不知道这俩人私底下是认识的,又朝着目瞪口呆的约翰道:“这是我的未婚妻,你不是一直都想见见。”
此时,袁心冉才分神看了一眼厉时洲身旁的这个外国男人,这才发现,竟然是他。
“啊,你竟然是时洲的朋友嘛!”袁心冉眼睛亮亮的,朝他伸出了手,笑道:“重新认识一下,我是时洲的未婚妻。”
她笑眼弯的还是那么的漂亮,可约翰却像是被人兜头灌了一大桶苦水一般,想哭都哭不出来。
上帝啊,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可她竟然是自己好兄弟的未婚妻!?
约翰艰难的咧开嘴,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想要绅士的完成这个握手的动作。
可手刚伸出去,正碰上厉时洲从旁边拿了一杯香槟递到袁心冉手中,顺势拦掉了两个人想要握手的这个动作。
约翰没有意识到问题,袁心冉却有微妙的感觉。
不过她只以为这是厉时洲的小醋意又发作了,便只是笑着随了他的意。
得知自己的女神竟然是好友的未婚妻,这场宴会对于约翰来说,简直成了凌迟他那颗纯爱之心的绞刑场,让他无论看什么都觉得不舒服。
尽管知道这么做不妥,可是眼神却总是不受控制的朝一旁的袁心冉身上瞟。
她正被厉时洲带着,与今天来的一些来宾说话。
袁博成也来了,他给自己的这个准女婿送上了一份精美的大礼,是国外的一个酒庄,那里盛产葡萄,每年都会有新酿的美酒送过来。
看见准岳父送给厉时洲这么大的一份大礼,众人都不免起哄说,厉时洲真是好命,不光是得了这么漂亮的一个未婚妻,岳父也这么疼惜他,简直是天底下最好的事情都落到他头上了呀。
作为寿星,厉时洲自然是这一场宴会的主角。
他本就是个斯文有礼的人,被众人调笑也自然应对,顺着大家的话说自己运气真的很好,然后顺其自然的将要与袁心冉成婚的消息公之于众了。
厉盛早就知道小儿子会在这场宴会上说这件事情,他倒是没有什么大的情绪。
他已经想过了,作为男人,厉时洲对一个女人用情至深是很正常的现象,毕竟他选的这个儿媳妇确实也是有一些可人之处的,就像他当年对他的妻子那样。
但是,同样,作为男人,他知道,最难维持的就是一份稳定的感情。
儿子早晚都会走上和自己一样的道路,何苦非要在他对袁心冉最喜欢的时候拆散他们呢?
实在没有必要。
看着牵着手在人群中穿梭的厉时洲和袁心冉,厉盛不免想到了自己当年,和妻子也曾经像他们一样,男才女貌,在众人的祝福里结成伴侣。
只是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