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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章 贺老师,你跟我节奏来
经托人买好,并且正在往这边寄。



说起笛子的事情,周彦就感到肉疼,贺无名定了笛子之后,周彦才知道一把笛子要三百六十多块钱。



这可是九零年,大部分人月工资都没到一百块钱的年代,一把笛子竟然要三百六十块钱。



周彦之前还感觉自己一部戏下来赚几千块钱非常多,花都花不完的那种,但是现在看来,也就能买几根竹笛而已。



根据贺无名的说法,他还是很体贴的,没有给周彦选太贵的,不然的话他朋友那里价格四位数的笛子都有一大堆。



这几天周彦都在等笛子来,虽然很肉疼,但钱花出去之后,周彦也对笛子有了期待,他其实也受够了剧组给他的笛子,确实是不太好听。



……



笛子还没有等来,周彦先等到了一份从出版社寄来的信。



还是刘清从镇里面给他带过来的。



这次的信非常薄,还没拆开,周彦就面露喜色,果然,这是一份过稿的来信。



信是从粤省羊城市寄过来的,看到羊城两个字的时候,周彦就已经知道,这应该是《花城》杂志社寄给他的。



寄信人是《花城》小说组的文学编辑吕梦萍,她在信中说,非常喜欢这篇《被雨淋湿的河》,并且杂志社已经决定将在十一月五号那期杂志刊登这篇小说。



落款的时间是七月十五号,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周彦抄给《花城》的这篇《被雨淋湿的河》跟之前给《燕京文学》的《镇长之死》一样,都是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



而周彦之所以将《被雨淋湿的河》投给《花城》,是因为这篇小说的故事是围绕改开后农民南下打工的情形展开的,而《花城》杂志社所在的羊城便是农民工南下的热门城市。



而且《花城》现在比较提拔新人,对作者过往的履历不是特别看重,比较适合周彦。



事实证明,周彦的选择是对的,《花城》十分果断地将稿子给收了。



吕梦萍在信中告诉周彦,稿费总计六十六元,需要等到稿子刊登之后再汇给周彦。



《被雨淋湿的河》总共三千多字,算下来,他们给周彦的稿费标准是千字二十二元,这个价格其实算不错了,现在大部分杂志的稿费都在千字十元到二十元之间。



这个时候,国家对稿费的标准是有规定的,著作稿的稿酬标准是每千字10到30元,除了一部分确实具有学术价值的文稿可以将标准提高到千字40元之外,其他的都不能超过30元。



按照普通人的工资标准,六十六元自然不算少,每个月只要发出两篇,就能比普通工人的工资高点。



但是周彦作为一个月入好几百大洋的高薪人士,自然对这六十六元的稿费有些不太看得上,不过他知道,好日子在后面,现在没有必要计较这点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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