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饕餮,右手贪婪,路明菲双持了两把屠龙刀剑,按照七宗罪的建造宗旨,最合适的用法应该是针对每位龙王的性格弱点,但路明菲不确定夏弥和芬里厄都是七宗罪的哪一个,反正老唐都被色欲捅没了,估计用别的也没差,尤其是后面有些刀剑的体积过于惊人,对人类来说并非那么趁手。
“这是我最讨厌的一幕。”路明菲静静地看着夏弥的黄金童,如此璀璨,如此绚烂,世间再无任何宝石能与之相媲美,水下的那个世界里,她也曾对上过这样一双特别的黄金童。
“指朋友反目成仇么?”夏弥抬起爪子,做出了迎战的姿态。
“嗯。”路明菲轻点点头,“我曾经认识一个朋友,他叫老唐,那个时候我还在仕兰中学和你当网友,老唐在美国,我们经常一起切磋星际,每次我都用红点跟他玩,报考大学的时候,他联网教我英语发音,后来去卡塞尔报道,下飞机见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他开着自己的ae86跑来芝加哥接机,我们一起去吃炸鸡。”
她的描述平直,没有任何修辞添油加醋,只是用最平静的声音,悼念曾经的朋友,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
“后来我才知道,老唐就是龙王诺顿,我射杀了他的弟弟,跟他大干一场,还要跑到水库下面去炸他的老家,他最终被一枚鱼雷撞进水底最幽暗的深处,那时候我能看见的东西只有他的黄金童,那是周围最明亮的光。”
路明菲轻声说,“我以为那会是个结束,没想到仅仅是个开始。你说的没错,拥有龙血就意味着告别了普通人的生活,我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不是莫名其妙消失了就是变成了龙王,搞的就连看到芬格尔我都觉得他那张脸额外喜人。还记得入学之前诺诺问过我会不会感到孤独,我告诉她不会,那时候我就是那么想的。可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真的很害怕一个人,出发来尼伯龙根之前两个屠龙队伍里我一个人都联系不上,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都冒出来了,意外绑架凶杀全都脑内模拟了一遍,怕的要死。说真的现在我看到你反而很安心……真的很安心,至少你还好好活着,虽然变成了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