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菲反而没那么害怕了。
“现在应该是你向我认输才对吧?我只要再用一次言灵你就完蛋了。”路明菲虚张声势,笑的仿佛胜券在握,她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了一下参孙身后的漫长血迹,直观上看不出她到底是哪里受伤了,但那些血迹确实是从她身上滴落托扫出来的,这说明天光确实对她造成了重创。
头顶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像有人拿着电锯在划拉铁板,路明菲下意识地抬头,参孙仗着身高优势只手按在她头顶上,形似一个壁冬的姿势,现在那只手居然割开了青铜柱的表面,大量靛青色的粉末疏疏落落地洒在路明菲肩膀上。
“你觉得我杀死你需要多久?”参孙的声音里仿佛藏着寒冰,“一眨眼?还是一瞬间?假做强大对我是没有用的,我经历过太多远比你更加狡诈的对手,只靠眼神就看得出来是真话还是假话。你用不了天光了,青铜柱上的火焰已经被你夺走了光华,这就是天光这个言灵最大的弱点,除了日月,所有的光对它而言都只有一次性,它是在透支事物未来的光辉,在当下实现强大的威力,跨越了因果的力量。少跟我玩这些手段,我的耐心委实不多,和你一起进来的应该还有一个人,但我现在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你……那么了解这个言灵?”路明菲很震惊,路茗沢说天光不存在于言灵表中,人类尚不知道这种强大的言灵,可在参孙口中好像她自己就曾经用过这言灵一样了解,路明菲甚至都还不清楚天光的本质。
“因为我曾经交手过。”参孙冷笑,看路明菲的表情就像看可悲的虫豸,“看得出来你好像并不知道这些,人类也真是退步了,过不了我这关,还妄想着什么杀死君王,真是痴人说梦。”
“严格来说我只是被迫跟着上了这条贼船的好么……”路明菲觉得自己有点委屈,“我是来想办法救老唐的。”
“老唐?”参孙愣住了。
“哦我忘了,在你这儿他叫诺顿。”路明菲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过在我看来老唐和诺顿都是一个人,没什么差别。”
“说的好像你认识他。”参孙冷眼相对,直觉告诉她她不喜欢这个人类女孩,看上去有点傻里傻气的,虽然掌握着天光那样的言灵,但综合战斗力基本是个渣,很难说人类的脑子进了什么水会让她来入侵青铜城。
“在他还叫老唐的时候我肯定认识他啊,不过说起来也是那种半生不熟的关系,比泛泛之交更熟悉一点,比亲朋好友更陌生一点。”路明菲想着那张有点喜剧的脸,还有那顿初来乍到时的炸鸡汉堡以及ae86,“不过他变成会冒火的暴龙我就不知道自己还算不算认识他了,甚至还打过一架。但我觉得他应该还是有点老唐的影子吧,就算恢复了记忆,过去的事情又不会因为这被抹除。”
“当龙王寻回自我,他就不再是你所谓的老唐了,那个人类的影子只是刚刚苏醒时力量不完全的自我保护,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人类的社会中安然成长,直到完全苏醒。”参孙说,“不得不说你的想法很天真,你要拿什么拯救他?告诉他你应该是个人类而不是龙族么?你是混血种,应该清楚龙族血统的绝对性,一旦苏醒,自身的血统就会绝对压过人类的部分,就像你们中那些为了寻求力量自甘堕落的死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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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打算来警告他让他快跑而已……”路明菲喃喃地说,她知道这么做无疑等于背叛卡塞尔学院,但那毕竟是她曾经认识过的友人啊,在那么多个蜷缩在被子里鏖战的夜晚,是有那么个不奋战到底就不罢休的家伙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寂寞的一段时光。很多人玩游戏其实早就不是喜欢游戏本身,而是因为友人在一起才愿意总是玩下去,当运营的游戏垂垂老矣,在线列表的头像一个个灰暗下去,最终你也会失去兴趣选择告别的。
“真是无药可救的天真,龙王不会接受你的好意,你身后的人类更不会支持你的想法,这么做等于两头都不讨好。”参孙满脸轻蔑。
“但能讨好我自己。”路明菲很认真,“我不是什么骄傲的英雄,我只在乎我自己,如果非要我杀死我的朋友才是所谓的正义,那我宁可转身投向黑暗,我跟师兄不是一类人。”
参孙无话可说了,这傻里傻气的姑娘身上有一种品格叫执拗,通俗来讲就是钻牛角尖,她认定了的事情通常很难去改变,唯有等她自己一头上去撞得头破血流了才会明白什么叫做回头。
真像啊,真像另一个执拗的傻瓜,那个本应该早早离开青铜城,却始终固执地要留在这里的龙侍。也许诺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