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四十一章 要是宁宁能给我做儿媳……
碌,让铁勺下诞出无数美味。



刘大嫂子直接做了自己的拿手绝活。



她刀工好,猪肉片片薄如蝉翼,先在骨汤里一涮,随后与豆芽、青菜、木耳铺在一起。



放了青红辣椒碎,配着大蒜花椒,再滋啦浇油!



香味都能飘到村头去!



好不容易忙活完手里的菜肴,她满意地在青布围裙上擦了擦手。



正想转身去做下一道菜的时候,却见一人,将半段五花肉,悄悄地藏进了围裙后。



刘大嫂子三步并做两步过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富贵他娘,你拿了啥?!”



“嘘!别喊!”老村长的儿媳,邓家媳妇比了一个嘘声。



她眼睛看向左右,其余婶子都没发现。



才压低声音说:“宁宁拿这么多食物过来,全都炒出来,她也吃不完,不就都坏了?”



“我就是拿她半段肉,你可别告诉她。”



刘大嫂子登时道:“那可不行!”



“宁宁相信咱,才让咱帮忙,而且还要给银子,你不能拿了银子,又拿东西!”



“想要她给,就坦荡荡地去问,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干啥!”



邓家媳妇顿时黑了脸:“你别胡说,我不是偷。”



“咋不是偷?你赶紧放回去!”刘大嫂子说:“你家富贵天天跟在宁宁身后,一口一个小狼姐的喊,要是让宁宁知道了,她该咋看你家富贵?”



一听到这儿,邓家媳妇总算流露出几丝愧疚的神情。



她将那段五花肉拿出来放回案板上。



“我知道了,下次再也不拿了,你可别告诉宁宁。”



“不告诉,但你也要记得别干这种事,得给富贵树个榜样,别让他在宁宁面前抬不起头来!”



邓家媳妇连连点头。



不过,她转念一想。



她家儿子富贵,好像确实每次看到沈宁宁,就激动地不得了。



恨不得跟在沈宁宁屁股后头,当个小黄狗一样。



那沈宁宁才四岁,就长得水灵漂亮,皮肤白净,眉眼像画似的。



要是等她长大了,十一、二岁的时候,恐怕就更好看了!



要说整个村子里,能配得上沈宁宁的,非他邓家莫属!



她公公可是村长呢,家里还养着鸡鸭和猪,条件比其他人好很多。



如果她儿子真喜欢,以后讨来做媳妇,也是一桩好事!



邓家媳妇一边揉搓面团,一边开始幻想。



沈宁宁那边,提着一兜子红果子和橙子,来到了疯书生的院子。



她敲门,疯书生照旧没有理她。



朗朗的读书声,穿过破旧的窗洞。



“疯夫子,我来看你啦!”沈宁宁小脑袋探进门内,水灵灵的大眼睛,瞧着破椅子上的人。



疯书生的读书声戛然而止。



他终于从书海的汪洋中醒来。



“你为什么喊我疯夫子?”



“因为……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小家伙糯糯地说。



她圆嘟嘟的粉红脸庞上,有着腼腆和不好意思。



疯书生默然一瞬,忽然笑了。



“也好,姓甚名谁早已不重要,你就这么称呼吧!”



他说罢,转身从架子上,直接拿出一册。



一翻看,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批注和笔记。



“你来的正好,我为你准备了新的书籍,这比上次两本要难,你要好好听。”



疯书生拉着沈宁宁,直接席地而坐,开始一点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3)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