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很不正常。
快如闪电的葵花点穴手,被沈炼变成了葵花金刚指、葵花千裂手,一指头能砸断七根肋骨,把人打昏过去。
隔空点穴的一阳指,被沈炼变成了内用的版本,先天纯阳之气在奇经八脉回旋游荡,吞吐天地元气,让沈炼的体魄变得更强,也能以此修复损伤。
别人家的龙虎交汇,是体内的阴阳龙虎之气,沈炼是双爪擒拿手法。
别人家的护体罡气,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沈炼是绵绵无尽的暖阳。
以沈浪的见识,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护体罡气,偏偏非常的适合沈炼。
举个例子,先前沈炼与霍休拳脚对轰之时,如果沈炼用的是刚劲,哪怕完成金刚变身,也会被霍休给轰破。
纯阳罡气不怕被轰破。
这玩意儿是厚厚的棉絮,是潺潺流过的小溪,似乎随手就能轰破,却又能在被轰破之后,瞬间恢复成原样。
霍休可以重拳轰碎纯阳罡气九百九十九次,沈炼就能轻松恢复一千次。
耗到最后,霍休三层防御,硬生生被沈炼轰破,沈炼却仍有再战之力。
唐竹权嘟囔道:“他奶奶的,这他妈的鬼天气,还好有你们兄弟,否则我这身肥肉,早晚进入野狼肚子。”
胡铁花哼哼唧唧的扎心:“我觉得这很不错,你的油水足,能够让野狼多撑几天,也算是积了点儿功德。”
“老子肯定会拉着你。”
“你的轻功能追到我?”
“我现在肯定追不到你,等我死后变成鬼魂,你就跑不掉了,我每天都在你眼前晃悠,在你耳边放声高歌。”
楚留香觉得这俩活宝聊天,越说越不是人话,立刻转移了话题。
“我听说古人到了大沙漠,都需要写诗抒怀,状元郎有何想法?”
沈在宽道:“我的文采比起那些大文豪差得远了,作诗贻笑大方,不如吟诵几首,算是为诸位助助兴。”
沈在宽的才华,肯定比在场所有人加起来更胜十倍,但如果作诗,众人肯定会下意识去比对王昌龄、高适、岑参等人的名篇,那是肯定比不过的。
倒不是才学方面的问题,而是没有相关的经历,诗歌乃是有感而发,唯有亲身经历过,才能写出传世名篇。
有人没见过景色就能写诗。
那个人叫李白。
那首诗叫《梦游天姥吟留别》。
有人没见过楼阁就能写文。
那个人叫范仲淹。
那篇文章叫《岳阳楼记》。
还有人游错景点亦能写文。
那个人叫苏轼。
那篇文章叫《赤壁赋》。
与这几位大文豪相比,沈在宽的积累差了实在太多,至少差三十年。
再者说了,文豪虽然没见过美景,诗文却是感怀而作,抒发的是自己内心的情感,并非是写景致的游记。
沈炼建议道:“吟诗当配剑舞,咱们这里会用剑的,似乎只有堂哥和李玉函李公子,你们两个,谁来?”
众人兴致很高,沈浪自然不会打搅众人的兴致,拔剑出鞘,剑舞星河。
沈浪不会剑舞,但他懂剑术。
随着大漠风沙而出剑。
随着星辰运转而出剑。
随着哀婉胡琴而出剑。
剑意浑然天成,完美的融合在整片沙漠之中,好似沙漠的精灵,充满了让人逾越的、心神舒畅的独特美感。
沈在宽单手指月。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