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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0章无罪有罪不一样的惩罚
庞玉山,你杀人的罪、是因保护家人,故、本官可以放过你;但你的诛心之罪,本官却一定会让你为此付出代价。



判你与江巧红和离,你名下所有的财产、以及孩子,均归江巧红所有。你被净身出户、去和你的妹妹相依为命、从头开始吧。



且你妹妹也有谋杀的动机、与事实存在,本官算她是自保,但亦不能无罪轻放。



因此:本官判你们兄妹俩、即日内、净身远离此地、终身不得回归、更不得骚扰、或打扰江巧红、孩子、及其家人。



否则,斩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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