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流寇军阵之中角声长鸣。
大阵遭受炮击使得一些人陷入了崩溃,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到处逃窜。
押阵的一众精骑,已经是抽出兵器,拔刀向着那些逃亡的兵卒砍杀而去。
重炮的轰击并没有让他们感到畏惧,也没有让他们有所忌惮。
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卒,他们很清楚这么远的距离被炮打中的概率微乎其微。
最为重要的是现在炮已经是响过了一阵,重炮装填麻烦,短时间内他们不会遭遇炮击的威胁。
两条腿的人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马,而且除了张原派出去的精骑之外各队的统领也都是纷纷下了狠手。
转眼间就将上百人被砍倒在地,大阵之中痛苦的哀嚎声和凄厉的哭叫声混杂在一起。
浓烈刺鼻的血腥味萦绕在每一个人的鼻腔之中,但是没有人敢再乱动。
大阵之中很多人都是浑身颤抖,面色惨白,但是他们仍然都是站在原地。
这样酷烈的弹压手段很容易引起反弹,但是非常时期就应当用非常手段,在战场之上面对这样危急的情况,不施重典难以压服军众。
慈不掌兵,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
压服不了军众,稳定不了军阵,妇人之仁,最终的下场便是兵败身亡。
上百条人命倒在了钢刀之下,鲜血使得一众流寇回过了神来。
相对于那不知道何时才会到来的炮弹,抵在身后的钢刀无疑是更为让人恐惧。
流寇习惯号称多少多少万大军,但是实际上他们在真正计算人数的时候从来不会将饥兵当成自己人。
只有晋升为步队,才有资格被纳入统计的范畴。
能够留在中军的,没有人是饥兵,他们都是步队的成员,从死人堆里面爬出来的人。
在经过了短暂的慌乱之后,他们重新平静了下来。
“举枪,列阵!”
中军前部,一名身穿着烂银甲,满脸络腮胡,身形高大的管队按着腰间的钢刀,沉声喝令。
】
“我认得你们,但是我手中的刀却是不认得你们!”
“逃跑,你们逃得到哪里去?!”
那络腮胡管队目光深沉,前方三阵近万的饥兵竟然在接战不到一刻钟便陷入了崩溃。
他跟着张原一路从陕西杀到了山西,再到河南。
最后兜兜转转一路转到了汉中,和陕西兵对过阵,和大同营抵过架,和辽东骑搏过命。
这样的阵势他见了太多次,溃兵是很可怕,但是只要能够稳住大阵挡住溃兵潮的第一波冲击,就能够稳住局势。
“举起枪!列枪阵”
络腮胡管队举起了手中的钢刀,再度喝令道。
前部的一众步队虽然战战兢兢,但还是不敢不尊号令。
他们紧靠在一起,放下了手中的长枪,斜举着向前,将枪尖指向前方。
随着一杆接着一杆的长枪从大阵之中探出,枪阵也逐渐具备了规模,犹如一道城墙一般横拦在原野之上。
枪矛相连,接为一线,虽然有些地方稀疏不均,长枪长短不一,但是没有人这样的军阵却仍然不是溃兵能够冲开的。
在步队之中的流寇也有分级,步队的精锐主要练习刀盾和弓箭,而普通的步队则是使用长枪,练习枪阵。
在后勤水平低下,士兵素质都不高的情况下,长枪性价比无疑是最高的。
长枪兵只要需要学习两个动作,一个是刺击,一个拍击。
刺击杀人,拍击格挡,长枪的训练相比于刀盾和弓箭,要容易的多。
张原统领的中军共有八千人,前、左、右三部的最外围是长枪兵组成的军阵,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