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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8章抽丝剥茧(63)
的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问题在于,赵德旺当时即便对卓悦欲行不轨,但「」这一不法侵害并未真正开始,而且当时赵德旺是去抢夺她手里的刀。



「之前」即表明不法侵害还没有发生,在不法侵害开始时间之前进行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即事前防卫,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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