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不这样,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们兄弟三十余人,办事砸窑之前,老二有何曾有过如此猴急的时候。
作为山贼土匪强盗,聚义时规矩都要记熟,当然最后能在刀光剑影为非作歹中活下来的,最重要的是有一副好眼力。
刀疤脸马贼在这一点上,还是非常自信的。
所以,他看到了老二的反常!
老二捋了捋自己花白的头发,理直气壮的说:「咱们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儿,赶紧把这事办完,把尾数给收上好回北方。
南方闷热,不爽利!
况且南方湿气重,咱们的马和人,都受不了!
都耗了多少茶砖给马调理肠胃了!」
这话说到其余弟兄心里了,他们武艺在身,身体强健尚且有些水土不服。
但是马不行啊!
如果没有北方带来的土,跟茶叶一起煮出来的水给马喝上,怕是这马早有一半就拉稀拉死了。
所以,在这年月,北人非必要不南下!
所以老二的话,基本上说到其余马贼的心坎里去了,也让老大稍稍放下了疑心。
「大家都觉得,是时候了?」
刀疤脸马贼看向自己所有的手下,每一个人虽然心里赞同老二的想法,但是没有一个人点头。
他们是马贼,不投票,只看权威!
而他们这伙马贼的权威就是刀疤脸马贼头子,无论别人的意见是好是坏,最后只能刀疤脸马贼头子做决定。
刀疤脸看到众人反应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既如此,那就打吧!
但是,骑兵攻城,自古以来就不是强项,就如那老鹰抓螳螂一样,不太好下手!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突然发起攻击,然后一击毙命!
不能拖泥带水,你等可明白?」
30多马贼肃穆站起,齐齐应了一声:「是!」
这一举一动,颇有了些许军中的章法,由此可见,这些马贼不简单。
刀疤脸马贼头子心里暗叹一声,其实,他的想法是再等等,等那家子人走得远一些再说,他担心对方杀个回马枪。
虽然说,那一家人就算武艺高强,但一条烂船又能打几根铁钉?
他们三十多马贼,外袍里面罩有皮甲,皮甲那里又有厚衣,普通县城衙役的箭失很难穿透,又不是军中的制式弓箭,就算穿透了皮甲,注意点的话应该对人身并没有太大的伤害。…
就算那一家子人武艺高强,面对他们三十余披甲骑兵,也会饮恨西北。
但是,对方在死之前肯定会拉上几个马仔垫背,这是刀疤脸预估出来的。
刀疤脸像虎。
老虎这种生物,如果饿极了会对熊下手,哪怕看熊的体型比老虎也差不到哪去,但是在森林当中通常有老虎吃熊,而少有熊吃老虎。
不过,一般情况下,老虎选中的猎物不会是太大太难搞,甚至连比较难缠的野猪都不去弄。
就算是要狩猎野猪,也去找些比较小的,容易搞定的。
因为老虎知道,独自游荡于密林之中,能够避免受伤,就尽量避免受伤。
密林之中到处都有危险。
就算没有危险,受伤了就很影响狩猎。
马贼也是!
马贼独立于社会之外,如老虎独立于群兽之外。
马贼处处皆敌人,老虎亦然。
马贼的任何一丝力量的损失,带给他们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所以每一次劫掠,刀疤脸都尽量
选好了最好的时机下手。
这一次,他们选好的下手目标是一个县城,虽然这是一个小县,所有衙役加起来不超过百人,其中民壮兵丁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