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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二十四章 习惯
聚少离多,天南海北,这就是他们这些人工作的常态。



即便是想要一直呆在一起,但工作总归是工作,必定伴随着某个人的妥协。



万年如今确实算是一方资本,但是,若想要长相厮守,那两人之间,必定有一个要放弃自己的工作,放弃如今拥有的闪耀与光辉。



他相信,只要自己要求,刘思思是愿意这样的,是愿意呆在这里,跟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这么一来,不管对谁都不公平。



所谓的“为你好”不过只是托词,而厮守带来的也不一定都是乐趣,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又该如何呢?



他们能做的,也就只能去习惯离别,去习惯思念。就像是习惯彼此的爱好,去习惯小区清晨到处乱跑的小狗一般。



“哎,思思?”



“怎么了?”她闷声闷气的说道。



“你起来一下,我拿个东西去。”



“等会儿不行吗?”



“不行,等会儿就没这氛围了。”万年催促道。



“麻烦!”她嘟囔着,从万年的怀里直起身子,“快点啊,太慢我就把羊排都吃完了···”



“妥妥的,很快啊!”



说罢,万年一下子窜了出去,看样子是上楼去了。



刘思思想了想,楼上是卧室、书房之类的地方,能拿什么呢?



想不通,还是开吃吧!说不给他剩,就不给他剩!



不多时,万年鬼鬼祟祟的从楼上下来。



刘思思转头一看,差点被气的骂人。



本来万年在家里就穿的随便,长袖t恤运动裤,好在身材不错,还算是精神小伙。



可现在呢,外边黑灯瞎火,万年偷偷摸摸的从楼梯上下来,双手还捂着裤裆,活像是刚下完手的小偷,把赃物藏在了裤裆里。



就这还天天笑话人家裤裆藏雷?



“你这什么样子?注意一下形象好不好?”



万年愣了愣,“怎么?我不帅,难道你就不喜欢了?”



“废话!你要是不帅了,我立刻走人!”



“那我还有钱呢!”



“有钱的多了去了,我还都喜欢啊?”她皱皱眉头,“取了什么东西啊?”



“老实待着!”万年没好气道,“坐好了,直溜的。”



“咳咳···”



万年缓步走进餐厅,右手在裤裆里一掏,一个黑色小盒出现在了手里。



刘思思认为自己应该被感动,但是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完全没办法产生那种浑身颤抖的状态,只想大笑怎么办?



万年则保持着严肃的表情,毕竟是演员,表情管理都是专业的。



只见他面对餐桌,单膝跪地,双手握着盒子,轻轻打开。



灯光之下,少说10克拉的大钻戒闪耀着金钱和爱情的光辉,简直要闪瞎狗眼。



“呃···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机,今天的天气不错,气氛也挺好,所以,直接在今天来好了。”



万年张了张嘴,似在酝酿,又似紧张无措,“思思啊,我看你最近也挺闲的,趁这个时间,嫁给我怎么样?”



“结···结婚?”姑娘结结巴巴的问,双手十指绞来绞去,“是不是太早了,我还没准备好呢!”



这货眯眯眼睛,犹豫道,“不···不是啊,我寻思,先订婚?”



姑娘撇撇嘴,紧张感直接消散,“订婚而已,要不要买个这么大的?我还以为你直接求婚呢?”



“等会儿再说这些!”万年把姑娘伸过来的手拍了回去,“那我换个词,你愿意在未来的某一天,嫁给我吗?”



“愿意愿意,费这么大功夫,还以为你要干嘛呢?”刘思思直接从盒子里拿出戒指,戴在了中指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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