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帮悍匪,绝对把她折磨的欲仙欲死,欲罢不能,但这个女人却不同,因为她手指一指,会死人的。
陆浩纯满面大汗,脸色苍白,十分惶恐,担心的看向那大胡子,强忍着双腕以及腹部带来的痛感,咬牙道,
“别信她,我若出事,你们绝没有好下场。”
然而,他却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永远不要在自己落魄的时候,去威胁他人,因为那看起来绝对是虚张声势的无能表现,根本吓不住人。
还是之前提议络腮胡将老板娘拿下的那个小弟走上前来,一张本来凶神恶煞,与良善无论如何挂不上边的脸孔畏畏缩缩,吞了一口唾沫,道,
“大哥,这女人可不好惹,他手下人太厉害,咱们还是撤吧,好汉不吃眼前亏,不然就算打赢了,兄弟们怕是也死伤惨重。
再说,咱们先前都拿了一笔钱,回头再把外面的商队给劫走,也不算白来一趟。”
说着,还眼巴巴的给络腮胡打眼色,那意思就很明显了,别硬撑,赶紧跑吧。
这家伙绝对是欺软怕硬的典型,之前见人家是一个女流之辈,就想着抢走祸害,凶的不行。
现在看这女人厉害的很,便不敢冒头,又怂的不行,还十分猥琐的劝解络腮胡扯呼。
虽然听起来很没节操,但你能指望一群打家劫舍的货,去遵循什么契约精神不成?这和对牛弹琴有什么区别?
讲一句难听的,若不是陆浩纯有一身好武功,又是邪魔道出身,将他们给压住,只怕早就将他抢的一干二净了。
现在,不过是将自己的本性暴露出来。
这小弟见络腮胡心动,却又端着不放,急的嘴巴都有些发麻道,
“我的好大哥啊,快别犹豫了,人家都说放咱们一马,还撑着作甚?
咱么本就和那姓陆的没什么关系,何必为了他损伤兄弟们的性命呢?”
络腮胡瞳中光芒一闪,有了决断,大刀收回,冲着那酒馆老板娘抱刀道,
“既然老板娘这么说,小的也不会不识抬举,这就离开,不给老板娘添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