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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影视剧中的神探,其实指的就是这类人。当然,也不是其他行当的刑警就不是神探,可这玩意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干的。这么说吧,凯上辈子,都捞不上预审员,你如果进了局子里,看到是小年轻审你,那你该松口气,说明你的事情不大,但你要看到和颜悦色的老警察,那你就倒霉了。
这类人一般都是老油条!
众所周知,犯罪嫌疑人一旦进入到预审程序,就会形成强大的防御心理。那么,如何才能掌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并将其有效攻破呢?很多预审员会看似漫不经心的讯问,却通过“满满的套路”,最终让嫌疑人认罪服法。殊不知,这些套路与心理咨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首先要“建立关系”。
在咨询师和来访者之间“建立关系”,是咨询师在治疗初期需要做的主要工作,且会一直贯穿于咨询始终。咨询师首先会收集来访者信息,以初步了解对方,并以此找寻突破口,拉近双方之间的心理距离,以助力后续更好地治疗。两个相似点上建立起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最终成为了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一举破案的关键。略懂心理学的人都知道,人的认知会影响行为;反过来,行为也会改变人的认知。在心理咨询中,咨访关系的质量对咨询效果具有极强的正向关联。其实,在我看来,审讯过程亦然。试想,如果审讯员都能像老卢那样,花点精力先与嫌疑人建立关系——通过“共情”或“同理心”去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进而建立起双方心理层面的连接,让对方不自觉地“站到自己这边来”,那么,可能后面的整个审讯过程也就将变得更加顺畅,甚至使得关键问题也能在转瞬间迎刃而解。
除了共情以建立关系外,心理咨询中还有许多技术能够运用于预审。如书中提到的心理学行为疗法中的模仿法,它既是罪犯管理和预审中常用的方法,也是最容易掌握的方法之一。模仿法,又称示范法,是向求助者呈现某种行为榜样,让其观察示范者如何行为,又通过这种行为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以使求助者从事相似行为的治疗方法。
警察会找一些案情较轻的嫌疑人,当众坦白自己尚未向公安机关交代的问题;如经查属实,就会按照“坦白从宽”的政策当众将其释放。从书中的描述,可以得知,这些运用了模仿技术的“运动”相当有效;但是,过犹不及,模仿却也导致一些本身没有其他问题的罪犯,为了获得自由,给自己编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
另一种常用方法是心理学“格式塔派”提出的完形技术——即人具有补充完整信息的心理动力。书中描绘的年代里,预审员在审讯过程中,经常使出此招,往往屡试不爽。他们在讯问嫌疑人时,会巧用人心理上这种想补全关键信息的本能倾向,而故意遗漏掉某些关键细节,让嫌疑人下意识补充或是无意间“说漏嘴”。如果他们道出了这些关键信息,那么基本就可以认定犯罪事实。在高度紧张且对抗性极强的审讯对话中,这种“说漏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当然,如果“过度”使用此类技术,可能出现诱供的风险,甚至容易导致冤假错案。因此,审讯中要合理使用心理技巧,切不可用力过猛,更不能仅依据口供定案,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根据心理学原理,人不可能对某人或某事完全没有一点态度;而这种事先形成的态度或价值判断,会对人的认知产生强烈的影响。因此,在心理咨询过程中,特别强调咨询师态度上的客观中立,也就是对来访者及其问题、所拥有的价值观等报以一种悦纳的态度,不批评、不指责、不评价。这样的立场和态度,能够让咨询师更全面地收集和理解信息,并形成正确的判断。
预审员在预审过程中,难免要受到情感立场或职业思维等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对嫌疑人完全客观中立地看待,更不应完全接纳或是悦纳他们的所作所为。但是,有一种极端偏离中立态度,由惰性而衍生出的“刻板印象”则是万万不能出现预审之中。
总之,这个行当门道很多,基本上每一位优秀的预审员,都是各个警队中的掌中宝,因为他真的能够破案。
毕竟在咱们的破案过程中,口供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能马虎。
而眼下其实就是一场预审,可惜,一帮猪队友。
眼看事情没办法,凯只能退一步:“你想要什么。”
“我……”尼克·弗瑞眼睛一亮,生机来了!
可马上凯就打断道:“不切实际的条件就不要说了,你知道,我不可能放过你。即便你有再多的理由都不行。至于说一拍两散,那是不可能出现的,黑蝠鲼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