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毁灭性劫掠民兵
苍狼城军营。
“报告统领!伐雁联盟组织的杂兵已经开始进入我方境内,人数预计会超过五十万!”
雁城军队系统的情报人员正在向塔库报告边境的情况。
与伐雁联盟的正面交战由吴青亲自指挥,塔库就算去了也没有发挥的机会,刚好情报人员获悉伐雁联盟的另一个计划,吴青就让塔库来全权负责指挥雁城境内的军事行动。
“数量超过了五十万?他们实力如何?采用什么方式行动?”
“杂兵的实力非常弱,几乎全是刚加入的民夫和奴隶,不过,杂兵有专人组织指挥,那些指挥的人应该是正规军士兵,或许还会有军官,这些人有一定的威胁。敌人进入我境内后,开始慢慢分散,据分析,敌人的目的应该是想毁灭性劫掠我方城镇村寨,迫使我方分散兵力,进入全面的战略防守状态。”
“你们分析得不错!不过,伐雁联盟把我们雁城想得太简单了!几年时间过去,雁城一直都在接受将军大人的恩赐,现在是时候拿出一点成绩来回报将军大人的厚望了!”
塔库站起来,高大的身躯移到窗前,望着远处那些快乐的忙碌着的苍狼城居民,思绪回到了刚与吴青见面时的情景,再慢慢回想吴青为他、为雁城所做的一切,坚毅的脸上挂上了淡淡的泪痕。
“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雁城的东部区域已经荒无人烟,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提前运走,给侵略者留下的只是茫茫草原。
雁城的二、三级民兵全部动员起来,由于人数众多,官方并没有统一给他们分发装备,民兵的装备基本都是自备的。
民兵唯一制式的装备就是精钢短剑,这种由系统生产的武器比外卖的那些精品武器还要高一个档次,雁城官方以极为便宜的价格不限量向雁城民众出售。酷爱武器的卓亚人根本经不起这种诱惑,每家每户,至少都会买上一把,有的家庭,男女老少人手一把,他们宁愿生活差一点,武器坚决不能少。
精钢短剑数量庞大,品质优良,使用简单,深受民众喜爱,自然就成了民兵武器的首选。
几块坚硬的木板钉在一起,经过简单的加工,就成了简易的轻盾,可防箭矢和普通武器。
民众家中各种动物的皮,可以制成简易皮甲,没有皮也可以使用雁城的棉布,加厚的棉布,可以制成布甲,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一根木杆加一小节金属头,就成了投矛,可以投掷杀伤远处的敌人。
短剑、木盾、皮棉甲和投矛就成了雁城二、三级民兵和普通民众的基本装备。
生活在草原这样的环境,有一定条件的人都喜欢养狗,西部草原上常见的土狗体形中等,对食物要求极低,耐寒耐饿,聪明灵敏,繁殖能力强,在日常生活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土狗的缺点就是战斗力稍差,对付不了野生猛兽和普通人类。
吴青基于多种考虑,将土狗与由野狗进化的猛犬杂交,再在马场进行一次基因进化。经过多次培育和试验,终于成功培育出一种适合向全雁城推广的优良犬种。
这种犬就叫雁城猎犬,它们外形健美,体形适中,继承了土狗聪明易喂养等大部分的特点。不挑食物,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都很强,加强了速度、力量、耐力和感知能力,是一种能力十分强大且均衡的猎犬。
雁城猎犬培育成功后,吴青大力向雁城各地推广,掀起了一阵抢购猎犬的风暴。
随着雁城猎犬的自然繁殖,越来越多的雁城家庭养起了这种极为优秀和实用的狗,只要有粮食就能养活,要是能经常弄点肉来喂养,就可以培养出能轻易对付山中猛兽的优秀猎犬。
在民兵队伍中,民兵们仿照吴青,将各自精心喂养的优秀雁城猎犬带入了军中,极大的增强了民兵的战力。如此,雁城猎犬也就成了民兵的一种另类武器。
雁城不缺马,历次大战缴获的草原马,通过各种方式转到了民众手中,有条件的人还可以自己养雁城马,这种在外界可当成重装骑兵战马使用的马匹,在雁城非常常见。
民兵同样可以自带马匹,雁城官方只管民兵组织和纪律,战时由军方负责统一指挥,具体的备配各人可依自身条件进行选择,作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