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咱们两个力气有限,就是穿过密林的时候,只怕这味道会给咱们招来不少的麻烦。”
说完,庄秋低下头来,抚摸着疣猪的肌骨。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呢?”
“没办法,只能在这里,先把疣猪处理了,然后把疣猪分批送回山洞里。”
“这倒也是个办法,到时候你们一人抱着一大块肉回去,虽然费点时间得多跑几趟,但是好过拖着一整只肥猪来回跑强。”
“而且,在山洞里处理猪肉也不太好,味道太大了,容易招惹其他食肉动物过去。”
“是啊,还是在这里处理吧。”
“不过庄爷可真的牛啊,连疣猪都知道怎么处理。”
庄秋摸了摸疣猪的大块的骨头,随后一刀下去,将疣猪的四条腿砍了下来。
“其实我也不会,不过凡事都有第一次。”
说着,庄秋又开始在疣猪的肢体上来回的滑动着刀子。
“第一次啊。牛。但是怎么看着这么熟练呢。”
“庄爷的第一次,约等于别人干了半辈子。”
“楼上正解!”
……
就在庄秋在专心的处理着猪肉的时候,殊不知现在庄秋和疣猪的热搜已经霸占了整个热搜榜。
从榜一到榜十,都是相关的词条。
甚至连疣猪的百度百科都因此得到了更新。
上传了最新的“庄秋捕捉疣猪”的视频。
庄秋成功以一己之力推动了疣猪在人群中的普及。
不过,这些庄秋都不知道。
他现在满心都是想着一会儿怎么把这疣猪处理好,然后晚上做红烧肉吃。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庄秋满头大汗的直起身来。
然后费力的锤了锤自己的脊背。
“还好还好,处理的算是干净。”
何止是干净啊!
直播间的人都看呆了。
庖丁解牛也不过如此吧。
他们是眼睁睁的看着庄秋像是那做了几十年的屠户一样,每一刀下去几乎都正正好好的切着骨头边儿下的刀。
骨肉分离的十分顺畅不说,那骨头上是连点肉末都没有。
被剔除的是干干净净的。
“庄爷,你以后要是不直播了,来我们厂里当屠夫吧,我给你一个月三万的工资。”
“楼上的,你能不能带着你那俩糟子麻溜的离开。你觉得庄爷看得起么。”
“我真的服了,这就是所谓的第一次。”
“你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好像不一样。”
而娜塔莎也再次被庄秋给震惊了。
这个人好像真的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庄秋接着又用铁锹挖了一些松软的泥土来。
因为这里的泥土被这个野猪翻过,所以十分的松软,挖起来倒是也不费力气。
庄秋将这些湿润的泥土团成一团,糊在切割好的猪肉上。
“这猪肉刚死,血腥味道太大了,糊点泥巴,到时候也好遮盖一下这些味道。”
说完,庄秋和娜塔莎也不敢耽搁。
连忙一趟一趟的抱着这些被大卸八块的生猪肉回到了山洞。
俩人送了十几趟,才把这些猪肉给送回去。
最后,庄秋又抱着几块不错的肉骨回去。
准备以后熬骨头汤喝。
“这下可是不愁肉吃了。”
庄秋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