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个好手不穿甲进行剑斗
蓝恩都怀疑最后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到底能不能凑齐十个骨头还没断的。
但是最后的结果出奇的好。
断了骨头的余烬骑士不少,但是站在蓝恩面前的却大多只是流了点汗、丝绸衬衣凌乱一些而已。
这代表他们在刚才那时间极短却碰着就伤的无甲剑斗中,全程都没有被对手给碰到。
无伤的将对手送下场了。
这种对战也许有运气和发挥的成分。
但是寻常军官跟一个从没握过剑的农夫无甲剑斗,都不敢说自己能无伤下场。
他们十个人的水平,毫无疑问是很强的。
林肯也在其中。
“令我惊讶。”蓝恩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刚被选拔出来的荣誉剑士说着。“你们并不习惯使用长刀,这跟你们人生前十几年在辛特拉接受的训练武器形制完全不一样。”
“但你们却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用的有模有样,甚至还有了自己的想法,将辛特拉的剑术特征转化到长刀上一点。”
就像是泰莫利亚有泰莫利亚制式长剑,威伦本地又细分出威伦长剑,诺维格瑞这個混乱又繁荣的自由都市里产生了诺维格瑞短剑。
武器的形制虽然有趋同演化的倾向,但是因为面对的敌人不同、战场环境的不同、作战要求的不同,或者仅仅是为了凸显武器所属何方而加上的特质,形制终究是有区别的。
余烬骑士团的所有人原本大多都是辛特拉的贵族后裔,辛特拉城被攻破后,被宫廷总管哈克索聚拢起来,又与斯图尔特的编队混合,一起掩护平民逃离。
他们在前半生接受的是再正统不过的辛特拉骑士训练。
而民风彪悍又靠海的辛特拉一向与史凯利格群岛有不少往来,不管这种‘往来’是抢劫或者友善都无所谓,反正影响力是相互的。
于是辛特拉作为一个大陆国家虽然还因为骑士文化的原因而使用剑,但其实已经吸收了许多史凯利格人用战斧的风格。
他们的剑比其他国家的更厚一些、更沉一些,一般被称为辛特拉长剑。
刚才的剑斗中,他们的风格也是多用势大力沉、姿势端正的劈砍,而没有许多使用长刀时的精细技巧。
但仅是这样的表现,就已经说明余烬骑士们在剑术上并不是一群蠢货。相反,他们有基础、有天赋、甚至还有创造力。
让蓝恩感觉很有兴趣。
“穿甲,准备出发。”
简洁而干脆的命令发出,余烬骑士们却像是又回到了那个荣耀的战场上一样。
嘴角不自觉的流露出怀念与兴奋。
出乎蓝恩预料的,来的时候轻装简行,但是走的时候就又带上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士。
林肯又回到了蓝恩身边的位置,担任书记官。
并且这家伙还真的听了蓝恩以前的建议,在这种外出战斗的状态下,他给他腰上跟斜挎包似的大部头记事本装了钢制书角。
——
前往艾尔兰德附近的旅途中加入了十个余烬骑士,虽然不可避免的,普通骑兵会拖慢麒麟的速度。
但是这种时间误差仍旧在蓝恩预先留出的余裕之内,可以接受。
麒麟也很乐意将速度放缓。
它最近总觉得自己头上那苍角好像长得比上次断角的时候要快。
夜里这匹骏马趴着睡觉的时候,似乎都能通过颅骨的传导,听见自己头顶上那结晶生长、凝结的细碎‘卡啦’声。
既然如此,它当然希望在正式处理那片异常区域的麻烦之前,能把自己的苍角长好就最棒了。
它现在也不是在新大陆的陆珊瑚台地上无忧无虑吃陆生海带的小麒麟了。
随着跟蓝恩进行过几次冒险、穿梭过几个世界之后,麒麟觉得自己的见识可能比自己爸妈都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