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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辩论的语言艺术
辩论不仅是追求真理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一种语言表达艺术。不辩则事不清,不辩则理不明。主观臆断、不允许一点不同意见的人,必然不能令人信服,工作也必然会出现偏差。因此,一个有着科学头脑、良好素质的人,其语言表达必然离不开辩论这种形式。



●针锋相对,揭其要害



在辩论中要善于抓住对方的要害之处,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一是反驳其错误论点,用事实分析,直接证明对方论点的虚假和荒谬;二是反驳其论据,直截了当地揭穿其论据的虚伪性,论点的不正确也就随之暴露出来了;三是反驳论证,通过揭露对方论点和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错误,最终推翻其论点。



秦孝公想起用商鞅变法,便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变法大计。会上孝公对群臣说:“继承君位,不能忘了巩固政权,这是国君应当遵守的原则;实施法治务必阐明国君的长处,这是臣下应有的品行。我现在想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变更礼制来教育百姓。但是恐怕天下人非议。所以要大家发表意见一起来想办法。”



商鞅率先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主张。他说:“法是为爱护人民而制定的,就是为了办事而形成的。所以高明的人只要以使国家富强,就不死守旧法;只要能对人民有利,就不一定遵循旧礼。”



商鞅的主张得到了秦孝公的赞成,却遭到了甘龙和杜挚等人的反对。甘龙说:“不对。我听说,高明的人不改变民众的习俗来进行教化,有智之士不变更旧法而治理国家。这样,不费力就会成功,官民相安无事。现在如果不按秦国的旧制办事,改变礼制来教化人民,恐怕天下都会非议君上,愿王明察!”



商鞅立即驳斥甘龙说:“甘龙所说,不过是世俗之言。一般人总是安于旧习惯,迂腐的学者也往往沉溺于所学的学问之中。所以,这两种人做官都固守旧法,是不能和他们讨论旧法之外的事的。夏、商、周三代礼制不同,但都称王于天下;齐桓公、晋文公等五个霸主各自的法令也都不同,却都称霸于诸侯。所以高明的人制法,而愚蠢的人只能受制于法;贤能的人变更礼制,而无能之辈只会被礼制约束。拘泥于旧礼的人,不足与之谈论国事;客观存在制于旧法的人,不足与之讨论变革。王不必再疑虑了。”



这时,杜挚站起来给甘龙帮腔,说:“我听说,没有万倍的利益,就不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新器具。还听说有这样的话:‘效法古代没有错,遵循礼制不会出偏差’。请王好好考虑!”



商鞅立即予以反驳:“前代教化人民的方法都不同,哪有什么古法可仿效?历代帝王的礼制都不相重复,又有什么礼可遵循?远古的伏羲、神农时代教育而不惩罚,后来的黄帝、尧、舜就实行惩罚了,但不滥施惩罚,及至周朝的文王、武王,都是各自根据当时的形势而立法,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来制礼。显然,礼和法是因时势的需要而制定的,制度和法令要与形势相容,各种兵器、铠甲、器械装备都要便于使用。所以我说:治理国家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只要有利于国家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汤王、周武王都不遵循古法,一样地兴盛起来了;夏桀王、殷纣王虽然没有变更旧礼制,却也灭亡了。由此可见,不效法古代的人未必有可非议之处,遵守旧礼的人不足以多加肯定。国君不要再疑虑了!”



商鞅的一阵雄辩,使甘龙和杜挚的守旧论调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秦孝公的疑虑打消了,他说:“好,即使天下的人都来议论我,我也不再犹豫了!”至此,才有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围绕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观点来进行辩驳的,群臣以“祖宗之法不可变”“祖宗之礼不可违”与之针锋相对。这场舌战,商鞅之所以获胜,关键在于他用“古代贤王法”“礼皆可变”的大量事实驳倒了众人,从而赢得了秦孝公的信任,真正是事实胜于雄辩。



●反嘲斥谬,以柔克刚



这一辩论方法就是抓住对方嘲讽的话头,反过来用嘲讽的方法予以反击,使对方处于被嘲弄的尴尬境地。



在一次外贸谈判中,中方代表拒绝了一位红头发的西方外商的无理要求。这家伙恼羞成怒,竟然出口伤人:“代表先生,我看你皮肤发黄,大概是营养不良造成你思维紊乱吧?”中方代表立即反击道:“经理先生,我既不会因为你皮肤是白色的,就说你严重失血,造成你思维紊乱,也不会因为你头发是红色的,就说你吸干了他人的血,造成你头脑发昏。”中方代表用反嘲斥谬法回击了外商的嘲讽,驳斥了对方的强辩,维护了中国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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