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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67章伯母的告诫(2)
9月2日清早,天空上的雾气散得十分快。



爱菊折着被子,说道:之花姐,天亮的这么快,我得赶快去上工,你在我家吃了早饭再去英子家······



“我不会在你家吃早饭,我到英子家——再吃。”之花系着纽扣,答道:



“随便你喽!我上工去了,你多陪会倩倩······”爱菊应道:



“爱菊,我在你家待了三天,我本来昨天就要走,不巧的是,昨天是初一······”之花接道:



“之花姐,你一年都没两次来我家,住三天算啥!”



“我有一个女儿嫁在这边,我有空就会过来玩。”



“话说得好听,这么多年来,你还是第一次在我家留宿。”



“你就会说我!你呢!”



爱菊小声道:我不上工的话!



之花回道:你要上工,我也要照顾家小。



“呵呵~”爱菊傻笑道:



“你去上你的工,我不耽误你上工的时间。”之花不悦道:



“之花姐,我的负担比你重,你多谅解。”爱菊唤道:



之花应道:我不谅解,我早和你掰了。



“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之花姐堪比古代的宰相。”爱菊夸道:



“你有拍马屁的工夫,你不如早到冯府干点活!”之花接道:



爱菊迈出脚,答道:之花姐,我不和你说了,我洗漱去了。



之花瞪着爱菊离开的方向,默念道:马屁精。



“小洁,之花伯母今早要走,你起床了。”水水穿着裤子,催促道:



“你又不用上工,你吵吵啥!”小洁翻着身,说道:



“小洁,全家人都醒了,就你赖在床上。”水水唤道:



小洁小声道:那又怎样!



“不怎样,大家都会讨厌你。”水水回道:



小洁眯着眼睛,说:讨厌就讨厌吧!我嫁的人是你,我的天——是你。



水水看着躺在床上的小洁,气道:我走了。



“石头,粉条快熟了,你叫之花伯母过来吃粉条。”倩倩喊道:



“她和娘去了洗漱,她洗漱完了——自己会来这。”石头回道:



“石头,你把桌上的碗筷拿出去。”倩倩吩咐道:



“这个汤勺拿不拿出去!”石头走到碗柜前,答道:



倩倩接道:汤勺留在这里,我过会还要用它。



石头捧起碗筷,渐渐走出厨房。



“大哥,要吃饭了吗!”水水迎面走来。



石头应道:你大嫂没有做饭,她煮了一锅粉条。



“你们起得这么早,我过去洗漱一下。”水水挪着脚,嚷道:



“你快去,你洗漱完了——出来吃粉条。”石头接道:



水水答道:我知道了。



“水水,恰好你进来了,你帮我把灶门口的柴头捡进灶里去。”倩倩叫道:



水水回道:好的。



“水水,小洁有没有起床?”倩倩问道:



水水说:她哪有这么早起床!她还在床上睡觉。



倩倩接道:小洁不比平常,多睡觉——有助于孩子成长,我等会帮她热一碗粉条在锅上。



水水望着倩倩,说道:大嫂,你跟我娘一样,“对我和小洁”关怀备至。



“水水,我们是一家人,相互帮衬不是应该的吗!你说这些!”倩倩道:



“大嫂,大哥能够娶到你——是他的福气,也是我们全家的福气。”水水论道:



“水水,你这些话是啥意思!我咋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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