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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 【罪有应得】
八月中旬。



粤省解放前夕,大量资金流入香港。据市场传言,仅在11日这一天流入港澳的黄金就达到2万两。



与此同时,金银贸易场的黄金也达到700港币每两以上,较三年前涨了200左右,一时间香港黄金买卖空前炙热。



港府虽然禁止金银贸易场纯金买卖,但却不禁止银号的纯金买卖;就是金银贸易场,也采取的是九成四五的工业金,炒风炙热。



“账务做好了没有?”林志超询问周福照这个财务经理。



“做好了,工资、佣金也结算清楚!炒金资金回笼1156万港币,门市的黄金和外币价值为232万港币,再加上8万港币的转让费,总计1468万港币。”周福照认真的汇报,并递给林志超一个清单。



林志超认真的看了起来,黄金和外币还会出售给潘耀星价值15万港币的,当然这些不影响林志超的拿回资产总值。



1468万港币。



相当于林志超在黄金上面,一年多时间赚了450万港币以上,因为他平常开支也是长江银号门市抽取。



而林志超在置业、黄金上的现金达到750多万,当然又花掉了40万购船。



“将这些钱全部换成美金!”



“好的,我马上准备。”



当天。



林志超和潘耀星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转让合约(8万),并出售给他15万的黄金和外币。



“感谢林生成全!”潘耀星高兴的伸出手,脸上洋溢着笑容。



“严重,祝潘生发财!”林志超平淡的说道。



对于林志超的平淡,潘耀星并没有多想,猜测可能是这位有些心痛损失这门生意的原因,这让他更加觉得‘值’。



要知道,为了接下这个门市,他还向兄弟朋友借了一部分钱,并赌上自己的全部身家。



当林志超带着李兆基等人离开后,潘耀星立马来到一楼,鼓励李贵发、陈杰等人;说实话,潘耀星有些肉痛,他没有想到李贵发、陈杰等人的薪水如此丰厚,而且还有利润分成。



不过他是行业新手,只能捏着鼻子认账。



另外一边,李贵发、陈杰,还有一个店员,他们心里有些复杂,这个新老板一看就不是做这个行业的料。与此同时,他们也得到林志超的提点,若是干得不如意,随时到他那里获得一份新工作。



说实话,他们当然是想在林志超手下做事,不过也有担心薪水会下降的问题。毕竟,这里有提成,还是老板为他们争取的,他们知道的。



“好好做事啊,你们薪水可是全港最高的职员了!”潘耀星忍不住讲道。



虽然今天是初次正式见面,但他还是忍不住拿出江湖口气。



“喔”李贵发等人不咸不淡的说道。



潘耀星一愣,随即想发火,但很快冷静下来,走了这几个,他可就没有法经营了,好在他打算让自己的人来当学徒。



就这样,他打算一整天都守在店里,看着生意上门,心情高兴得不得了。



他终于上岸成功了!



下午。



林志超的律师走进长江银号,告知潘耀星,门口的招牌需要撤换。



潘耀星顿时恼怒的说道:“长江银号已经转让给我了,我凭什么不能使用?”



律师随即拿出合同,说道:“潘先生,这上面讲的是转让的是门市和生意等,不包括‘长江银号’的招牌。如果你还想使用招牌,岂不是说明——长江银号还是长江置业的子公司,那么只能说明这里的一切不属于你了!”



潘耀星顿时有种感觉,自己好像被耍了!



不过转念一想,换个招牌而已。



“好,我马上去办自己的招牌,我还不想用这个名字呢,土死了!”



律师随即说道:“好,记得办自己的执照,过段时间我再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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