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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案件推动,第三位受害者!!!【求月票!】
不然,若是饭都吃不饱,那不管谁来对对方的生活指手画脚,那得到的答案,应该都是‘煞笔’两字。



还有张郑!



对方离异,家里还没有孩子需要抚养,人又到了中年,存款估摸着足够他美滋滋的活过经济低迷时间段了。



‘唯有满足基础的物质需求,精神有些空虚的人,才会成为凶手的目标!?’



恍然间,徐浩脑海中想到这句话。



不过,他又有点不敢确定。



目前出现的事件仅仅只有两起,数量很少,他总结的那玩意或许是偶然,并不足以完全确定。



想到这,徐浩摇摇头,他又看向王超。



“发财树是什么时候买的?”



“大概是半年前,店主记不清楚,不过好在,他有进货发财树的单据”



说着,王超咬了口煎饼果子,随后含糊不清的继续说。



“八个月前进的那一批发财树,六个月前,也就是一月份卖完全部,受害者孙苗,大概率是在这两个月买的。”



那暂时当成七个月。



七个月的时间,让一个心智健康,并且物质生活较为丰富的人,被逼跳楼自杀



甚至凶手都不在案发现场,仅仅只是站在千米之外便让人跳楼!



这其中的时间,经历了什么才会让一个人的性格变化如此大?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驯化



徐浩眉头紧皱,他在思索对方是否运用了这两种手段。



驯化一个动物,毫无疑问,最开始,必然是要击溃对方的精神!



比方说所谓的强j案,开始时的强j便是击溃精神的手段。



那受害者若是被驯化,对方的精神是如何被击溃的?







不对,对方没有被驯化。



想到那虽然烂掉,但却依旧能看出恐惧的五官,徐浩打消掉自己的想法。



对方脸上还有恐惧,还未被完全驯化!



那是什么?



保留对方的主观意识,还能让对方听自己的话



恍然间,一个词汇出现在徐浩的脑海中。



奴隶!



没错,受害者的状态就像奴隶和奴隶主一般,心中不愿,但却依旧受制于人。



凶手给受害者培养了奴性!?



徐浩眉头一挤,回想起受害者家中的装饰摆放。



确实,如果不是训化,而是培养奴性的话



那确实不需要击溃精神,只需要更低一个档次,比方说,利用装饰营造出的氛围压迫对方的心理,之后即可趁虚而入!



举个例子。



如果你先追某个妹子,追了几个月后表白,那在没有豪车金钱的狂轰乱炸下没有所谓的浪漫,基本是要被拒绝的。



但如果,你先充当她的男闺蜜,然后趁着对方心情不好吐露心思时,那时候趁虚而入



那概率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并且结果都相差不多!



“张郑那边呢?”



徐浩抬头询问,孙苗,从接触凶手到死亡,一共六个月,换句话来说,凶手是在六个月内杀了一个人!



他比较好奇,三十多岁的成年男人所需要的时间。



“这边也差不多,也是六个月左右,就是购买盆栽的花草店不同。”



也是六个月?



徐浩眉头一挑,“查了吗?”



“查什么?”王超一愣,塞到嘴里的煎饼果子都忘了咬一口。



“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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