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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6章制度改革
万出头,按每人十亩计算,减去士绅手中的土地,仅仅是这两县就能容纳五万人。



三户为一组、三百户为一村、一千二百户为一乡,赵安民没有按明制以坊为单位,而是采用了自古以来的乡村制,将这三万云南百姓分别安置,然后再根据每户的人数划分土地,调拨粮食、种子以及相应的生产工具,并向百姓承诺,琼州军既然是大明的军队,那税制就按大明的税制执行,也就是三十税一的标准,但考虑是战时,故将比例暂调为十五税一,并取消清廷的一切苛捐杂税。



根据马仲英的意思,每组设组长一名,每村设村长一名再配一名书办,组长和村长由本村百姓自己推选,乡长则由提督府直接委任。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由新成立的组、村、乡取代曾经的地方保甲制度,也就是为了彻底消除士绅阶层对地方的控制。



此消息一出,琼山和澄迈两县百姓坐不住了,因为清廷的税收比例乃是十税一,还有火耗、丁税以及平余和草船税,故百姓真正产出所得,只有收入的三成左右,在这战争年代,甚至都不到两成,以至于琼州百姓不得不用薯芋和番薯度日。



但是长期以番薯为主食,会引起腹痛和过敏反应,现在原琼山和澄迈县听到琼州军的税制仅仅是十五税一,顿时人人哗然,很多人都主动跑到正在入琼百姓划分土地的书办处打听消息,想知道这种改革方案,会不会在琼州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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