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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兰开斯特
“嗯……”



约翰看着小小的兰开斯特,心里不由得感到一丝凄凉。这北英格兰的确穷,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穷成这样。



兰开斯特市的城墙看上去破破烂烂,一股子叙利亚难民风,再加上像泥坑一样的土路,散发着一股股牲畜的粪便臭味,让约翰很难绷得住。



古老的兰开斯特城堡犹如活化石一般,城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苔藓。



虽然这里是王室领地,但约翰还是难以想象。他几乎是捏着鼻子住进了这座城堡当中,命令仆人们将这座城堡打扫了一番。



和其他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不一样,兰开斯特是一个很新的城市。它在1086年才首次被英格兰王室记录下来。但实际上,这里的市民估计也就两千人上下,勉强算是城市。



这里的建城史估计还不到百年,但已经见证了许多辈人。



等仆人们将城堡内部打扫了一番之后,约翰才觉得这里勉强能住得下人。



约翰占据了城堡顶层的房间,并且还奢侈地用另一个房间做自己的藏书阁,并且让纪尧姆住在那里看管自己的日记。



安置下来之后,约翰只觉得自己肚子饿得很。上一次吃到好吃的热饭,还是在曼彻斯特的时候。值得一提的是,给约翰做好吃的,还是从佛兰德斯和意大利来的商人。



这些外国人做的食物,比英国人自己做的要好多了。



“王子殿下——”



一名冒冒失失的骑士连滚带爬地跑到了约翰面前,然后单膝跪下,摘帽行礼,动作一气呵成。



“见到您是我的荣幸,请您原谅我的冒昧,我的名字叫爱德华,爱德华·菲茨罗贝尔,兰开斯特的郡守。”



好奇怪的名字。



约翰瞬间被北英格兰人的民风震撼到了。爱德华是盎格鲁人才会用的名字,菲茨罗贝尔则表示他是一个叫罗贝尔的人的儿子。



但问题是,罗贝尔这个名字,是法语人群才会使用的。也就是说,眼前的男人的父亲是一位来自法国的征服者,但是他起了一个被征服的盎格鲁人才会用的名字。



“好,爱德华·菲茨罗贝尔,好名字。”约翰说了句意义不明的客套话,“你既然是兰开斯特郡的郡守,那你是否知道整个兰开斯特郡此时是什么样的一个状况?”



约翰本以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自己好像把爱德华给问住了。



“爱德华?”约翰试探着问了问。



很快,约翰便发现这名郡守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兰开斯特郡的情况很好……没有盗匪的骚扰,也没有敌人入侵,一切正常。”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爱德华就憋出这么一句,很难让约翰感觉正常。



于是,约翰紧接着问道:“那在整个兰开斯特郡有多少骑士,他们的服役情况如何?还有就是兰开斯特的税收情况,这些我都要知道,你能不能给我一个答复?”



“这……”爱德华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我得花一点时间,去看一下。”



当你问别人是或不是时,只要对方没回答是,那就相当于不是。爱德华这样含糊的态度,让约翰感觉头都大了,自己过来还得先整理账本是吧。



换谁被这样一弄,心情都会不好。而约翰的不开心则是直接写在了脸上,让爱德华更加紧张。



他还想试着挣扎一下,开口说:“殿下,您只需要稍微给我一点时间……”



“滚。”约翰毫不客气,对这名郡守下达了逐客令。



看着爱德华离开自己房间,约翰才第一次感到无力。英格兰南部的王权极为强势,到处都被王权所笼罩,官僚兢兢业业,贵族谨小慎微。



而英格兰北部远离王权中心,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即便强势如亨利二世,对这些地方的管控力度也明显不够,只能放任自流。



因此,才会出现像爱德华这种一点都不专业的专业官僚。



这样看来的话,约翰的第一步应该是整顿一下整个兰开斯特。万一到时候自己在前线吃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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