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牛津,约翰觉得自己的心情都跟着好了不少。
这里是王室的地盘,也是整个王国最核心最繁荣的地带。牛津城坐落在泰晤士河与柴威尔河的交汇处,同时也是整个王国的中部地区,便利的交通让道路和河流像血管一样,源源不断地为这座城市输血。
1167年,亨利二世下令召回在法国求学的英格兰人。同年,法国国王也宣布驱逐所有英格兰籍的学者。他们在牛津聚集,逐渐形成了牛津大学。
在这里不仅仅有英格兰人,还有许多来自佛兰德斯、布列塔尼和阿基坦的求学者。来自四面八方的思想在这里汇聚、碰撞,让这里成为了全英格兰的学术中心。
因此,这儿也是全英格兰最时髦的地区。
一群讲着法语的英格兰学者,身着山炮版意大利服饰向约翰行礼,这样抽象的事情约翰见的够多了。
“王子殿下。”一旁的市民恭敬地向着约翰致敬。
约翰身边的仪仗并不繁杂,他也没有搞多大的派头,但是生活在牛津的人都知道这就是他。
谁让约翰一直都待在牛津呢。
“祝你平安。”约翰敷衍地回答了那名市民以后,微微地夹了夹马腹,加快了行进速度。
假如他现在没什么事情,那稍微与民同乐一下还没什么。但他现在有觐见国王的要务在身,自然是不愿意多浪费时间。
跟着约翰的骑士们和他一道,扬起的马蹄带着泥水,两旁的路人骂骂咧咧,但发现是王子殿下以后,又悻悻的闭上了嘴。
等到了牛津城堡之后,那些呆头呆脑的市民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王家侍从,还有亨利二世豢养的情妇们。
对的,是情妇们。
亨利二世身强力壮,他的妻子,也是约翰的便宜老妈,阿基坦的埃莉诺,比他大了整整十岁。但就是这样,亨利二世还是生了一堆崽。
现在埃莉诺远在阿基坦,亨利二世自然是按捺不住,养了一堆情妇,以供他消遣。
“去帮我把马安置好。”
约翰从马背上翻身而下,动作自然又流利,一旁的仆童唯唯诺诺,牵走了约翰的马匹。
老罗切斯和纪尧姆一左一右,跟在约翰的身后形影不离,仿佛两名保镖一样。沿途的所有人见到约翰都恭敬地让开道路,低下头去向他致敬。
当坏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那么讲礼貌。
约翰一句话都没有说,快步掠过走廊,直接来到了亨利二世最常待的阳台。
推开大门的一瞬间,约翰感觉阳光有点刺眼。亨利二世倚着栏杆站在那里,摩梭着自己的胡子。
“我回来了,父亲。”
约翰的态度一点也没有那种臣子对君主的谦卑,只是单纯的跟亨利二世问个好。
假如是理查德或者杰弗里,亨利二世一定会感到恼火。但站在他眼前的是他最宠爱的小儿子,看着自己小儿子越来越成熟的样子,亨利二世心里只有欣喜。
他伸手拍了拍约翰的脑袋,脸上宠溺的表情一览无余:“在格洛切斯特伯爵那边感觉怎么样?”
感觉当然很爽,但约翰可不会直说。
“一点都不好。”约翰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过去的路上就遇到了强盗,在那里第一天也没被好好招待,格洛切斯特伯爵的女儿对我一点都不尊重,还缠着我说要分她妹妹的土地。”
正所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约翰这样的态度让亨利二世皱起了眉头。
这位老国王耐着性子问:“强盗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那么梅布尔那边,你是怎么处理的?”
约翰决定说实话:“我当时说要把她送到修道院,但她现在还在格洛切斯特被关押着。”
亨利二世沉默着,约翰完全看不出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做的还算不错。”亨利二世沉默了许久才说道,“没捅什么篓子吧。”
“当然。”约翰还炫耀似的摇了摇手,“看这个戒指,格洛切斯特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