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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回 两玉儿共食豆虫,林晴雯接受无能
“我来,我来。”



贾宝玉接过包裹,在黛玉、紫鹃、王嬷嬷等五双眼睛的密切关注下,一层一层解开包袱。



林晴雯就坐在旁边喝茶,也不去看他们。



不出意外,听到了王嬷嬷和几个女孩子“咦呀……”的惊诧声。



“紫鹃,快拿筷子来,给林妹妹先尝尝。”贾宝玉喊道。



“这……这能吃么?”



紫鹃疑惑地喃喃着,伸手拔下王嬷嬷头上的银簪子,狠狠扎起一个炸得金黄的豆虫,“姑娘恕罪,还是让我先尝尝吧。”



她也不往自己嘴里填,让豆虫在簪子上挺了一会儿才把它摘下来,细细端详簪头。



“姑娘,没毒,这个东西当真可以吃。”



王嬷嬷笑着接过自己的簪子,拿帕子擦了擦又戴回自己头上。



“你们小人儿家,哪见过这个?这应该是豆虫吧?长在金豆叶子上的。我虽说没吃过,也是见过的。”



果真是活久见,王嬷嬷还是有些见识的。



晴雯走过来,拂了一把紫鹃的脑袋,笑道:



“你这丫头,银器只能试出砒霜之类的毒药。就算这个真有毒,银簪子也试不出来。我保证没毒,你们若是能接受它的样子,吃一个也不妨。”



其实,炸熟的豆虫已经掐去了脑袋,没有头顶两只会转动的黑眼睛,胖乎乎的身子也不再缓慢地律动,看着已经不是很可怕了,就是一堆饱含高蛋白的肉类而已。



可惜,便是这样,林晴雯每每想起它们活着时候的样子,便只会接受无能,敬而远之。



黛玉瞅了瞅晴雯,伸出两只细白的手指,捏起一只豆虫,小心地咬了一口。



呵呵,意料之中的“嘎吱”一声,林晴雯的头皮又熟悉地麻了一下。



“好吃的,姐姐,你也尝一尝。”林黛玉任香味在自己嘴里漫溢开,闭着眼睛品味一番。



“呃……你吃,你们吃。”晴雯急忙摆手,往后急退。



果然,她不是真正了解黛玉的人,真不了解她的本性。



如今想来,或许因为她是一株绛珠仙草,本身便对植物的天敌——各类虫子们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吃掉它们让她感到快乐?



林晴雯坏坏地笑着,却是直退出去老远。



贾宝玉凑上去,也用两只手指捏起一只豆虫来填进嘴里,轻轻咀嚼了两下,直呼:“好吃,真的好吃!这样好吃的东西须得就着酒才好。”



“你倒会吃,这真是绝好的下酒菜。”林晴雯嘟囔道。



她又想起父亲当年一口豆虫,一口酒,“嘎吱嘎吱”嚼一个,再“滋溜滋溜”几口小酒儿的享受的样儿。



那快活的日子,好像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听宝玉要酒,紫鹃瞅了眼晴雯,见她没什么表示,连忙取了几百大钱,去贾家的大酒窖里灌了二两好酒来。



“只王嬷嬷和二爷、姑娘各自喝一杯吧,也不要多喝了。”这丫头一直是极妥帖的,并不让多喝。



晴雯看紫鹃将黛玉照顾的很好,又知道依黛玉如今的身体,多吃几个豆虫也无妨,便带了小红和佳蕙出来,去了探春的院子。



宝玉说要去教庄子上的孩子识字,她其实极为赞同。



古代人的外壳里装着一个现代灵魂的林晴雯,自然具有现代意识,她认为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穷人家的孩子也有。



而且,那是她的庄子,那个庄子上的所有人都是她的仆从,他们多识几个字,多懂一些道理,于她又有什么坏处?



或许,日后她还需要一些既识字又可靠的人手呢。



要识字便要有课本,她来找探春,是想让她给孩子们抄几本启蒙书。



“这好说,晴姐姐,我现下也没什么事儿,正好拿抄书当练字了。”



听晴雯说明来意,探春爽利地道,“我先抄上几本《三字经》,让那些孩子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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