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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师再次给出了专业回答:“《继承法》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明确规定在代书遗嘱中,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因此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一,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二,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三,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秦律师专业的回答完这个问题后,不等楚商去问楚同光,楚同光就先表明道:“当时不仅有我在场,还有负责照顾大哥的护士也在。
由我代笔,由护士见证,遗嘱上也有我、护士和大哥的签字。
赵律师,这样的代书遗嘱难道无效吗?”
楚同光立刻也把自己的律师搬了出来。
赵律师忙支援道:“我核对过了,楚先生的代书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要件,是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遗嘱。”
“那么请问赵律师,楚同和先生的遗嘱中楚同光先生是否是遗产继承人之一?”
秦律师问道。
“是的。”
赵律师如实回答,也不能不如实回答。
秦律师就笑了:“楚同光先生与遗嘱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其真实性楚商先生保留怀疑,这一点站在法律上也是行得通的。”
好样的。
程熙然暗暗朝秦律师竖起了大拇指,这类知识盲区如果没有律师在场的话,他们很难朝楚同光等人发难。
“当时情况紧急,楚同和先生只信任楚同光,由他代笔,由护士监督作证,已经足够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赵律师说道。
“赵律师,咱们是同行,你应该知道法律承认的遗嘱有效才算有效,你我只是律师,我们承认的有效可不算数。”
秦律师淡笑着说道。
“什么有效不有效,你们分明就是想找茬,不想承认你爸的遗嘱。”
(本章未完,请翻页):第一千两百零二章:宣读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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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茹听了半天算是听明白了,楚商今天不是来听遗嘱的,而是来阻止遗嘱公布的。
楚商的视线第一次落到了胡秀茹脸上,只听他不冷不淡的道:“你耳聋吗?
没听到秦律师刚才说的话?
遗嘱只有被法律承认才算有效遗嘱,否则都是无效遗嘱,与我承认不承认并无关系。”
胡秀茹被他一句“你耳聋吗”气着了,恨恨地道:“你爸的遗嘱就是真的,同光,不用跟他废话,让律师宣读遗嘱。”
楚同光也发觉到了今天的楚商很难缠,他也不想再继续和他纠缠下去,当下就朝赵律师说道:“宣读遗嘱。”
赵律师点头,从公文包里拿出文件袋,一边还朝楚商看了一眼,好像很怕楚商会上去抢。
楚商压根没有那个意思,抢遗嘱并不在程熙然的计划范围,他当然不会那么做,就只是冷眼瞧着。
遗嘱被赵律师拿了出来,然后就开始当众宣读起来。
楚同和的遗产不少,大头自然就是自家公司的股份以及投资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小头就是一些基金证券和股票,扫尾的就是一些不动产了,房子车子和商铺等等。
遗嘱的分割也以这三类财产划分成了三个版块,首先分割的是不动产,车子房子和商铺等等全部由妻子胡秀茹继承。
其次是基金证券和股票,由儿子楚弘和女儿楚静按照比例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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