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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新陈律新添了略人罪
随即陈玦又让人给他们一人一份陈律。



几人看着案桌上的这份陈律,又茫然的看了看陛下。



杨兆禄身为乾州郡守,对新旧陈律熟读于心。



他看了一眼案桌上的陈律,当即知晓这是新陈律上没有的律法。



不仅新陈律没有,就是旧陈律也没有。



想来这是陛下想要新加上去一条?



这么一想,他也就问了出来。



“杨卿所言,正是朕所想。”



陈玦点头,“不论新旧陈律中,都未曾言略人之罪,朕以为不妥,是以加之。”



“诸位以为如何?”



说完,陈玦看向众人。



“陛下圣明!”



片刻过后,杨兆禄第一个站出来,“依臣之间,这份略人罪甚好。”



“臣记得刚上任乾州郡守的路上曾遇见一妇人在寻找其幼女,后两年前的春天找到了,只是那幼女已经失了命。”



“妇人嚎啕大哭,后来得知是她丈夫的母亲嫌弃那孩子是个女娃,又体弱多病,便找人牙子卖了。”



“当天夜里,那妇人纵火,将一家人的命都结束那个夜里,只有妇人活了下来。”



这个案子,杨兆禄记忆尤新。



不仅仅是因为这案子好办,也因为他内心可怜那位妇人。



妇人即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



而这起因,就是那个孩子。



“这个案子我熟。”



在杨兆禄说起这个案子后,一个舒姓学子突然出声。



舒长青起身拱手作揖,他道:“在来之前,学生正好看完这一份卷宗。”



“妇人为母则刚,在情理上来说,妇人是为了自己女儿报仇,但在律法上来说,她是犯了罪。”



倒是不知竟还有这么一个案子,陈玦转头吩咐刘忠,“你去将那卷宗取来。”



“是!”刘忠躬身正要出去去卷宗,却被舒长青叫住,“刘内侍,且慢。”



“陛下,学生临来时正好把那卷宗带来了,烦请刘内侍交于陛下。”



刘忠垂眸看着自己手中的一份卷宗,立即转身走到陛下面前,“陛下!”



陈玦打开卷宗从头看到尾。



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一场纵火案。



凶手是自首的。



起因就是妇人想要为自己死去的幼女报仇。



最终的结果就是,妇人纵火杀了人,但她自己也赔了命。



就很简单。



三两句话就能讲完。



相比于其它卷宗,这份卷纵火案卷宗的字数是最少的。



看完这份卷宗,陈玦更想将拟定好的“略人罪”加在新律上。



陈玦放下卷宗,再次抬头看着他们。



他又问一遍,“关于朕提议的略人罪,诸位以为是否可加在新律中?”



“臣/学生,认为可行。”



几人纷纷一声回道。



陈玦很满意。



给了刘忠一个眼神。



很快刘忠举起明黄色素绢,看到这个东西,几人忙跪下去。



刘忠打开高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昭曰,今新陈律再做更改一罪“略人罪”。”



“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令情节严重者,可按通匪论处,”



“通匪,男流三千里,往西北苦寒之地,一生劳作,永无安歇之日。女入贱籍,终生不能脱籍,其子女下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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