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想念起了自己在海城合租的那一间小屋,那里没有好看的风景,没有著名的地标建筑,但那里有自己的小床,有自己的生活,还有一个与自己合租的二房东。
在魔都消磨了很多时光后,齐天在约定好的时间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酒店,与班长热情的拥抱,与久违的同学寒暄的招呼,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方安志的旁边,拿起方安志面前的水杯一口喝了个干净。都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一身笔挺西装穿在他的身上,再看看自己一件t恤加牛仔裤,对比还是非常强烈,可是方安志看到齐天的动作后,马上就一句经典国骂就喷了出来,“xx,你不会自己倒水吗,喝老子的水。”
齐天斜眼看了他一眼,“咋地,穿身西服就嫌弃你三哥了?”
在大学时候所有男生进入宿舍的第一件事必然都是先分出排行,齐天的宿舍也不例外,当时宿舍以年龄排行,齐天排行老三,方安志排行老四。
“滚蛋,哥是老大,身份证打错了好吗。”
“呵呵,我身份证也打错了。”
“滚。”
男人的乐趣就是这么简单,哪怕就是一个排位也能争一会儿。在经过几个回合的互喷,许久不见的生疏感也渐渐消失。
齐天直接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横城。”
“你那本小说都是我推荐给林东的,你说我怎么知道的。”
“你推荐的?”
“废话,哥现在可是知名经纪人,圈里资源可是很多的,叫声哥,哥叫你当顶流怎么样?”方安志一脸奸笑的说着。
“滚蛋,我一写小说的,当什么顶流。”
“那你干什么编剧。”
“我干编剧你也知道,编剧也是你推荐的?”
“当然,要不凭什么找你,凭你嘴巴臭,凭你不洗脚?”
“滚,说的好像你洗一样,人家林东凭什么听你的,你说干啥就干啥。”
“也没什么,就是投了点零花钱。”
“靠,有钱真是可以为所欲为啊。”齐天就此败下阵来,没办法,这就是金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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