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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道理
在港岛,律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



不,应该说,无论在哪里,律师都是很高贵的职业,在港岛这个地方更是如此。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们掌握力量!



权力,势力,影响力,舆论力!



这些都是力量,不容忽视的力量。



所以,律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



那为什么又说在港岛更是如此吗?



难道港岛的律师比其他地方的律师更专业,更优秀?



并不是!



律师之所以在港岛更加高贵,或者说更加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港岛的正治特殊性。



一个三管又三不管的地方,一个即将回归的半殖民地,一个有着天然海口优势,地理位置极佳的国际大都会。



正治,经济,甚至军事外交……它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枢纽。



所以,英国鬼佬不想放手,华夏大地更加不能放手。



再加上其他一些大大小小,杂七杂八的势力,多方博弈之下,直接让这颗冉冉升起的亚洲之星,成为了国家,正治,军事的风暴中心。



它注定是繁荣的,混乱的,危险的,多种多样的。



也因为它的特殊性,各方势力的触手都延伸了过来,或明或暗的扎入这座城市。



九菊一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邪道门派,修炼邪术,手段残忍,连东瀛官方这样的货色都不能容许其存在,多面打压,让他们不得不向外扩展势力,最后顺着大势,来到了这混乱与繁荣并存的港岛。



混乱能给他们掩护,繁荣能给他们财富。



如果不是遇到许阳,那一切简直完美。



扯得远了,回到正题。



港岛的特殊性和律师在港岛特别吃得开有什么关系?



有,还很大。



华夏有一句略粗俗的俗语:“当了表子,还要立牌坊!”



英国鬼佬,就将这一句俗语表现得淋漓尽致。



既不择手段,四处埋大便,又要名利双收,成为自由的灯塔之光。



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直接明目张胆搞事情的,怎么样也要给自己披一层皮,一层光鲜亮丽的外皮。



所以,他们默许,放纵,包庇社团犯罪的方式,并不是让港府或者警处包庇,捞人,更不是修改法律,使其合法,而是利用规则与秩序。



港岛,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



没有证据,你就说人家犯罪?



法官同不同意,陪审团同不同意?



法庭,律师,就是他们光鲜亮丽的外皮。



港岛的法庭与诉讼,是完全被鬼佬所把控的。



所以,他们默许,放纵,包庇社团犯罪的方式就是利用法律。



这就是规则,这就是秩序!



港岛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没有证据,你不要胡说八道,不然分分钟告你毁谤。



鬼佬就这样,一边利用法律规则包庇社团犯罪,一边要求警方全力打击犯罪,还对外各种宣传,各种包装,甚至连“亚洲最安全城市”这种口号都有脸喊出来,这不是又当表子,又立牌坊是什么?



扯得远了,回到正题。



因为鬼佬把持的缘故,二十一世纪之前,港岛没有一个华人律师拿到过大律师牌照,就跟六十年代,四大探长时期,所有华人警察没有一个能升到警司一样(少数特意培养的香蕉除外)。



那时风头最盛,有五亿探长之称的雷洛,真正的职位也不过是一个总警长而已。



总警长是个什么职位?



这么说吧,林俊贤那玩意现在都是个见习督察,他屁股下面就是总警长。



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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