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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正式签约!
是一名自由歌手,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也是情有可原,但现在既然已经是咱们公司的歌手了,这方面一定不能再维持一个区区的十五名外的局面!”



“哦?”



说到自己的排名,江侃一下子来了兴趣。



他并没有插嘴,而是饶有兴味地看着张玲玲,想听听公司对于自己这首歌是怎么安排的。



“所以,我们为你的这首歌制定了这么一个计划。”



“这首歌因为是签约之前创作的,是属于你自己的私有版权,但为了表明公司对你的看重,和展露我们的诚意,这首歌在网上的所有收入都归属于侃哥你个人所有,公司将不会和你进行分成!”



张玲玲的话让江侃大为吃惊!



他这几天都在研究夏国关于歌手的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般的签约歌手发歌,由公司负责宣发和推广。



凭借下载或是其他途径获得的全部收益,由词曲作者+歌手和公司按比例分账。



一般的新人歌手,如果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素人,那就是二八分账——词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词曲作者和歌手的分成比例看各自的名气、实力和为这首歌的最终成绩做出的贡献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是新人+曲爹,那词曲作者拿大头。



如果是歌手自己把一首并不怎么经典的歌给唱红了,那自然是歌手拿大头。



随着歌手名气的增加,咖位的提升,“二八”这个比例也会逐渐地升高,歌手能拿到的会越来越多。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公司拿大头,歌手拿小头。



毕竟公司要把一个歌手从默默无闻,捧成无人不知的大歌星,买歌、培训、录制、宣发、推广、销售、销售渠道的费用、经纪人费用、助理费用、出行车辆机船、住宿、餐饮、个人形象包装、人设打造、媒体宣传、网站推广、app推荐位购买、甚至是如《我是xx》这类综艺的上台费……甚至以后的演唱会的场馆联系、舞美灯光、乐队出场费、售票系统、安保费用、伴舞费用……



有几样不是以“万”、“十万”甚至“百万”为单位的支出?



这些都得公司来出。



总体加起来,说是几百上千万都少了。



公司的市场推广与宣发、销售渠道,那都是公司以“亿”为单位的庞大资金,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辛苦建立起来的,没有哪个个人能够玩得转这一点。



这样一个国内第二,世界第五的公司来捧人,还比不过一个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纯新人自己瞎搞胡搞?



歌怎么发?什么渠道?推广资金准备了多少?



不说别的了,光一个有档次点的音乐网站,首页广告费用一天几十上百万,你准备了几百万?



不宣传?不好意思,以十万首百万首为单位的歌曲库里,你就是沧海一粟,你歌的质量再好都不会有人知道有它的存在,多少天才怀才不遇?



靠自己卖唱?要是没有小飞燕这个大主播巧合的帮忙,一天能让几个人记住他?



个人的力量想要红,绝对是比不过大公司的能力和效率的。



公司付出那么多捧红一个人,也是不可能还让歌手来拿大头的。



当然,如果你已经是如j、周董这样的超级巨星了,那自然也就有了强大的议价能力,想拿五成六成七成八成都不是问题。



飞扬娱乐此次能够愿意把第一首歌的全部收益都让给江侃,也是不可谓不诚意十足了。



“那……真是谢谢贵公……谢谢公司,和小张你了。”



合同已签,江侃也就是公司的人了,两人自然也成为了同事,他自然也就跟着改了口。



这是一个上了十几年班,经过社会毒打后的四十岁中年男子的自觉。



“不客气,但是侃哥你既然已经加入咱们公司了,那接下来的各种宣传方面的工作,也都需要你配合一起完成了,比如巡演、通告和接受公众媒体的采访之类——前提是如果有安排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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