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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92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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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个时代欧洲已经出现了燧发枪,大约在三十年前,就有枪炮工匠、锁匠和钟表匠家庭的法国人马汉发明。



他在转轮火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成,取掉了发条钢轮,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击发。



而大明大约是在七十年后,才有火器专家毕懋康制作出了燧发枪。



毕懋康设计的自生火铳,构造和性能与之前的鸟铳并无太大差异,其实就是改进了鸟铳的发火装置。



只不过,不管是马汉制作的燧发枪,还是毕懋康制作的自生火铳,发火率其实都不够高,因为对弹簧的材质要求太高,非常难以获得。



所以,这直接导致燧发枪虽然很早就被研发出来,但真正普及,大批量列装,却是在一百多年以后。



只能说,研发出来的时间偏早,冶炼技术没跟得上,所以导致他的推广迟到了百多年。



而且,就算马尼拉城的冶炼技术达到了,他们也不会选择给仆从军装备这么多火器。



好吧,这时代的火器价格还是很高的,而且把这些军火卖给海盗或者卖去倭国,利润会非常惊人。



现在的倭国,国内正是打仗的时候,那地方的大名为了扩充军备,不断采购各种武器。



除了他们自己掌握生产技术的铁炮,还大量向夷人采购军火,端是一个好买卖。



就在大明和马尼拉城的西班牙人磨刀霍霍,打算征讨彭加丝兰海湾的时候,他们的目标林凤,对此却是一无所觉。



这时候的林凤,其实还是志得意满的状态。



虽然没能从西班牙人手里抢占马尼拉城,但他以为他那次进攻已经让西班牙人害怕了,不会再敢招惹他们。



所以,现在林凤正在玳瑁城里放心大胆的种田,对于起来投奔的吕宋人也是来者不拒,拼命壮大他的实力。



林凤跑到吕宋来,就是为了在海外建国的。



他也有些厌倦了在海上做海盗的生活,打算把自己洗白。



在这个没有秩序的时代,强大的实力才是一切。



他打算先扩充自己的实力,再想办法和西班牙人争夺吕宋岛的归属。



拿下吕宋岛,成为这里的国王,那时候就再也没人知道他曾经是个海盗了。



到这个时候,林凤才觉得以前的自己真的是弱爆了。



南洋这么些个小国,随便拿下一个自己就可以称王称霸,何必在大明沿海做那劳什子的海盗,浪费自己大把岁月。



“大当家的,咱们刚来那会儿种下的那什么番薯,听说已经可以收获了。”



就在林凤独自坐在屋里喝着小酒,桌上只放着三碟下酒菜时,门外就有个独眼汉子跑了进来说道。



“哦,地里已经有收获了,这么快?”



林凤微微吃惊,有些惊疑不定的问道。



“是啊,那些土人说这番薯长的极快,一开始我们也不相信,今天他们去地里刨出来几个,还真长的又大又肥,看样子是可以吃了。”



那独眼汉子乐呵呵笑道。



当初他们一行人渡海来到这里,这么多人一天人吃马嚼数量惊人,即便出走大明时带走大量的粮食,也经不起这样耗费。



之前林凤带人撤走,不继续围攻马尼拉城,也是看着虽然城不大,却已经建成了高大的围墙,却是不好一举拿下。



二就是担心要是旷日持久而攻不下城池,自己这边的试吃可就要断了。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三国》的影响是真的大。



林凤察觉出不对,这才选择撤兵,就当是给西班牙人一个下马威。



然后就是北走一段距离,找个有淡水的海湾就驻扎下来。



建立一些防御工事,就让随军而来的家眷开始耕种土地,就是希望获得一些作物产出,缓解军中缺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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