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以她浅薄的价值观来看,
苏叶这种一穷二白,毫无家庭背景的普通男生,就连当备胎都不配!
她摇晃着虞幼薇的胳膊,歇斯底里的问:
“幼薇,你疯了?”
“为什么要选他?”
“咱们学校这么多男生,随便选一个男生都比他有钱,家庭条件都比他好,”
“你为什么要选他?”
“你喜欢他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苏叶自己也想问。
他也想问问虞幼薇,喜欢自己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手捧玫瑰的少女羞怯的低下了头,绝美的脸颊如天边的红霞,绽放着灿烂的红晕。
她小声说:
“我喜欢苏叶什么呢?”
“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我喜欢他温柔体贴。大学开学的时候,我戴着牙齿矫正器,班上男生喊我钢牙妹,苏叶拦着他们,说这样不礼貌;”
“我喜欢他善良有爱心,我知道他会从生活费里省出一些钱来买猫粮,投喂校园里的流浪猫,还会在冬天用别人丢掉的旧书包、旧衣服给猫猫们做窝,帮助它们御寒过冬;”
“我喜欢他……”
每说出一个理由,虞幼薇眼眸里的光芒便明亮一分,
说到最后,她的嘴角也止不住的轻轻扬起。
秦若若却是一副无法理解的表情,摊着手说:“就这?就这?”
“就因为这些破事,你就喜欢上了一个要啥没啥的穷小子?”
“幼薇啊幼薇,你真是糊涂!”
虞幼薇不为所动,没再和闺蜜争辩,
因为这背后还有一层原因,她暂时还不能说出来。
抬头看向此刻站在自己身旁的苏叶,虞幼薇只觉得无比的幸福,
体会过失去的滋味,才会更加珍惜拥有。
闭上眼睛,
一段回忆涌入脑海。
那是大学毕业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上,
腼腆害羞、毫无存在感的虞幼薇,已经摇身一变,成长为一名成熟干练,名下拥有三个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了。
她在大学本科毕业之后,考上了魔都孵蛋大学的研究生,从此南下求学,并留在魔都发展。
似水光阴,如白驹过隙。
十年的磨砺,让她成功蜕变,从当初那个在陌生人面前都不敢大声说话的青涩少女,变成了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御姐女王。
她穿着一袭高订小礼服,踩着一双7黑色小羊皮红底高跟鞋,手上拎着的是价值三十万的爱马仕包包,腕上的陀飞轮手表更是全球限量款。
当她走入聚会包间的时候,老同学们纷纷起立相迎,客客气气的喊一声:“虞总。”
更有人主动上前,为她拉开面前的座椅。
但虞幼薇环顾四周,想找的却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苏叶。
她胸前那颗朱砂痣,心中那道白月光。
大学四年悄悄喜欢,却始终不敢挑明,只觉得自己当时还不够优秀,不配拥有爱情。
如今十年归来,虞幼薇终于不再自卑,她唯一的心愿,就是与苏叶再续前缘。
可找了一圈,苏叶却并不在同学当中。
虞幼薇不禁问了一句:“苏叶没来吗?”
身旁一名同学惋惜摇头,随口说:“苏叶啊,他人怕不行了……”
“不行了?”虞幼薇错愕不已,追问道,“怎么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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