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有的领导风格。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干部利用。机关有一刚入职不久的年轻干部,想脱产上研究生,因处里人手不足,还涉及报销学费等一系列问题,处里经研究,没同意那青年干部的申请。不料,那青年干部瞒过处里,直接写了份请示,送给了刘大可。刘大可接过请示一看,上面没有处里的意见,就有所怀疑,问那干部原因。那干部撒谎说,处里没有意见,按照厅里的规定,需要刘大可审批,因处长较忙,而且离报名日期较近,就让那青年干部直接找刘大可审批。如刘厅长有什么疑问,也好当面解释。刘大可相信了那干部的话,就像往常一样,没有仔细看那青年干部的深造申请。而是就相关事项,向那青年干部进行了口头了解。那青年干部煞有其事介绍说是为了提高其业务素质参加培训,只字未提脱产参加学历教育,以及报销相关学习费用的事。刘大可一听,那干部汇报的内容,完全符合其一贯的要求,很高兴,听完汇报后就在申请上作出批示:很好,完全同意,应予鼓励,并注意总结推广。
一次,那青年干部的处长向刘大可汇报工作,刘大可顺便问起了处里抓业务学习的事,那处长一听顿时感到十分的困惑,如实回答刘大可处里没有开展什么业务学习。听了那处长的回答,刘大可感到有些疑惑,就把那青年干部当面向其汇报处里开展业务学习的事,还有自己的批示一并告诉了那处长。那处长恍然大悟,就将那青年干部报考研究生的经过向刘大可作了全面的汇报。刘大可一听顿时明白了事情原委,感到十分生气,质问那处长,为什么不制止。那处长感到十分委屈,并找来那干部的申请,还有刘大可的签字。看到自己的签字。刘大可也不好说什么,又将行管处领导喊来,质问处领导为什么给那干部报销考务费还有学费。行管处领导回答同那青年干部的处长一样,起初,对刘大可的批示也有所怀疑,并且专门研究过刘大可的签字是否系那青年干部模仿,但结果发现的确是刘大可的亲笔签字,就同意报销相关上学费用。刘大可知道责任在自己,因被对方欺骗而造成自己误签,就没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堂堂一厅之长,竟然被一位刚入职不久的青年干部蒙骗,刘大可一气之下,修改了相关脱产学习规定。明确规定,从即日起,经批准,外出脱产参加学历教育,除所有费用自理外,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毕业后,回厅机关重新安排工作。
后来,那年轻干部听说,刘大可知道被其蒙骗后,非常生气,深知自己闯了大祸,担心再回到厅机关工作影响自己的发展前途。毕业后,报考了其他单位,并被顺利录取。
刘大可很快看完了梁海星提交的方案。因该方案主要是马顺亮的意见,而且对吴灿人事关系暂由人事处代管,梁海星似乎还持保留意见,马顺亮就将方案的主要内容向刘大可作了简要口头汇报。刘大可听后,没有直接表态。见梁海星一直低头不语,似有心事,而且按照以往惯例,此事应由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先汇报,就问梁海星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意见吗?
梁海星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将吴灿挂靠人事处的事,再明确一下。梁海星没有顾及马顺亮的感受,将自己的心里想法直接向刘大可作了汇报。梁海星本想会招致刘大可的不满。不料,刘大可听后微微一笑,道:“如果这件事放在其他处室,也许不好办。但你们人事处的职能就是负责管理编制和机构,这点小事,还能难住你们啊?”
见马顺亮,还有梁海星满脸的茫然,刘大可就右手在左手掌上作了个写作的动作,笑道:“你们回去,写个请示,在处里新设一个直属科,然后报我批一下。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刘大可还就直属科的人选问题提出意见:让人事处一位副处长比方小胡,兼任科长,待条件成熟时,从处里分离出来,成为机关一个部门,干部配备优先从你们处考虑,这样你们的干部不就沾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