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付钱了,这就等于是一种对等的交换,你给他钱物,他给你消灾,两相抵消,谁也不欠谁。”
“而且,如果你不给钱,不但吴哥要承担你的因果,你自己的这个灾也化解不了,因为没有这个对等交换的过程,你的因果还在你身上,甚至还会因为没给钱,在你的因果上面追加一层罪过。”
哎呀呀,我是没想到,刘晓文还懂这些,虽然她说的也并不全对,但已经大部分都说中了。
我赞许地看了她一眼,还没等说啥,小梁又问道:“先声明一下,我不是想狡辩啊……我就是好奇,为什么要有这个对等交换呀,比如吴哥送我一道符,替我挡了一次灾,那么这个灾已经消失了,为什么还会有不好的因果?”
这小子真是啥也不懂,我叹口气,又对他讲了一番道理,同时这也是一段科普。
我告诉他,这其实是因为能量守恒定律的存在,万事万物都没有凭空消失的道理。比如你命里注定要有一个灾难,那么你必须要付出一些什么,才把这个灾难抵消了,否则这个灾难是不会消失的。
如果你付出的不够,抵消不了这个灾难,或者这个灾难太大,无法全部抵消,那么就会转换成其他的负面能量,在别的地方让你摔个跟头。
我来打个比方,就像是你前世欠了人家价值二十万块钱的因果,或者你的祖先有价值二十万的因果承负落在你头上,这辈子化成灾难降临到你的头上,你想花两千块钱就彻底化解掉,那是不可能的。
要想化解这二十万的因果,通常有以下几种法则,综合而成。
(